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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出車禍後的一些保護自己的方式 -實用篇

来源: ktk_ace 2008-8-31 13:2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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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很多起版友出車禍的po之後,有上過交通法折的我也來分享一些大家都能用得到的小技巧:


1)拿手機出來拍對方車牌 , 順便和他說 '' 已經把你車牌告訴交警了''

這樣做的話,對方逃逸的機會會大大變小,

而且,如果逃逸的話,造事逃逸,對方要負起全部責任.

對方車牌一定要記!!





2)如果明明是對方錯,要凹你錢,直接打給交警,等交警出來處理.

如果那個人出手打人,恐嚇/罵你的話,他就完了,直接是''襲擊/毀謗'' 罪 ,可以直接上法庭告他了...





3)有朋友能來的話也可以幫你一起克制對方 ,

先打交警, 後打給一位朋友 , 裝是打給律師.

除了打給交警外 ,  '' 我現在在和我律師聯絡 ''  .這招對以為你是好騙的大學生的對方也會造成很大的壓力.




4)賠償金破千的話,而且如果知道多大是對方錯,直接花1000nt 的法律輸送費給交警.

這是大絕阿, 有時你拿出1000nt 給交警那一瞬間,對方可能會180度回轉,說要賠多少就賠多少....

這時請獅子大開口,能凹的賠償(醫療,精神,車架,case, 輪框,殼,把手,有的沒的) 一口氣全部要.

有錢人不是不想賠償,是怕花時間上法庭,而且輸了會留前科...





5)要估價,請和熟的車行/黑手朋友先拿手機號碼,聯絡方便.

到時叫他過來估價,而且是用yxp 的價位來估,不用手軟,錢是對方出的,而且也能查出你看不到的損壞

CASE , 車架 , 輪框,引擎...等, 一些常人看不出來的地方,黑手可以幫你監察.

你爽,你當黑手的朋友也爽.(你換新東西,他有錢賺)



以上都做到了才能私抵賠償,不然...大多數被害會吃虧....



目前能想的就這些,有bug還是別的好idea 請大家po一下吧 (教學)出車禍後的一些保護自己的方式 -實用篇5524

[ 本文最後由 ktk_ace 於 2008-8-31 13: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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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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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文大的 教學

哈哈

不過...第4點是啥意思 法律輸送費??
3#
ktk_ace 2008-8-31 13:35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 h3300829 的文章

法律輸送費    :

交警幫你和律師樓約時間上法庭去告造事那方, 要花 1000nt 的費用, 還要填質料 .
原文由 ktk_ace 於 2008-8-31 13:35 發表
法律輸送費    :

交警幫你和律師樓約時間上法庭去告造事那方, 要花 1000nt 的費用, 還要填質料 .

台灣目前沒有這種服務吧!
5#
ktk_ace 2008-8-31 14:1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 song235689 的文章

....(教學)出車禍後的一些保護自己的方式 -實用篇9278

你去問,有.

可是不是隨便警察可以開的,一定要交通警察. (教學)出車禍後的一些保護自己的方式 -實用篇2752

名可能不是那個,可是有類是上法庭的...

[ 本文最後由 ktk_ace 於 2008-8-31 14:20 編輯 ]
你說的第一點也要看運氣..有些撞了就跑你連他車牌都還沒看到..他已經消失了
第二點根本是亂寫
沒有"襲擊罪"這種東西,毀謗罪也不是用在這邊

回覆 #7 td200672 的文章

樓主來自新加坡
你可以把大概的法條換個想法參考
襲擊=傷害罪,罵你或恐嚇可以用公然侮辱罪
除了律師那條之外,台灣律師真的很貴,有錢人在玩的
至於其他的都很適用於台灣,車禍當下一定要報警,無論對方是否要私了
記下車牌,別移動現場,如果對方口氣很差可以拿出手機錄音或錄影存證
現場看看有無目擊者或路口監視,並且通知保險業者,可以的話叫親友過來幫忙處理
有受傷一定要送醫並且驗傷,賠償事宜在取得賠償金之前別簽和解
對方電話過來詢問關心或你打過去都用錄音模式紀錄談話內容
大致上如此吧,如果有夠了解的人煩請補充,謝謝
---
不過在台灣常常遇到肇逃的,上次朋友在路口等紅綠燈被騎機車的老太婆撞上且拖行
兩腳嚴重擦傷,對方跑掉,要記車牌卻發現車牌是一片黑,想找路口監視卻發現沒半台
最後摸摸鼻子認栽....他整個暑假報銷....

[ 本文最後由 as770317 於 2008-8-31 17:13 編輯 ]
9#
kay0968 2008-8-31 17:2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 song235689 的文章

恩.....的確沒聽過.....
台灣好像真的沒有

頂多跟警察說
"你要告他" ~~~~
講大聲一點
讓對方聽到
應該就有異曲同工的意思

小弟碰過一點點法律
我得印象中應該沒有吧~~~
有錯誤請前輩指正
第二點是  傷害罪與公然侮辱罪
但是要有錄音或錄影存證   有人證最好
如果互毆的話
就另當別論(因為要能證明誰先出手  另一方才能主張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