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的定位在那呢= =?到最後一刻才保護自己的警察,還是一開始就反應過頭的警察
遊戲規則法律都訂好了,人民有什麼權力應該也不用請媒體律師來悍衛,基本常識應該有才對
今天酒駕,衝撞,搶劫等等"現行犯"沒話說,常理這些被粗爆對待社會觀感也不會太差
一個人好好的站在路邊如果被某某架住拐住,誰也不會高興,但人民有權利說"襲民"這類台詞嗎
反觀法律給他權力的人,在碰觸上就變的很神聖,千萬不要不小心輕碰到,否則他可以馬上說"襲警"也有完全的保障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他們的權利算是很大的,沒事就配合應該會比影片中的挑釁來的好
一個學科術科畢業實習過且可拿槍的人,你無法預料他們有沒有通過"心理是否變態"跟"臨場抗壓性"的測驗
昨天有新聞警開槍打死人還說是車禍造成,內政部長還出面道歉
我覺的美國人人權自主上比台灣更有過之,人民的自覺更強烈,200多年的民主有些案例會讓你我覺的很不可思異
台灣真是"安全"太多了以治安上來說,文化上的不同之下,你會訝異在他們那青少年喀藥的比例是多麼可怕
路邊喀到瘋到你家按個門鈴給主人一槍,槍丟了就恍神的走掉,不會是騙小孩的故事..
手無寸鐵的黑人在路邊被白人警察毒打,路邊玩滑板被警察用拳頭瘋狂揍.國際媒體也常在報導
許多國家是連小孩都拿ak長大,或一些以典法立國的另類文化應該不能平行討論下去
看了2次影片,心中的疑問是,沒帶證件不能叫人拿來,還是可以客氣的請警察帶你回家拿?
非法律,以都是浪費彼此時間來說,我看八成一定是不能跟你回家拿,你要跟我回警局
最後看到對空補了那好幾次槍響,能只說那一方太超過嗎?我想不出來
影片尾聲來了一個老鳥,說了一句:阿就沒什麼事情嘛.然後各自散場.應該是這影片的答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