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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

21#
sz 2008-4-17 01:2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河馬 於 2008-4-16 23:39 發表
版主們應該視情況去刪文而不是眼不見為淨的全刪掉
連一些好店家也被除名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說,"眼不見為淨"是 JORSINDO 的選擇,
那麼,你可以試著尊重這個選擇,不需要上來討價還價,
如果有心,發個 PM 不是難事,上其他站找相關資料
(有些站是可以公開的)也不是難事

站在你的立場、其他人的立場,也許有這些資料比較方便,
站在站方的立場,能少些糾紛就少些糾紛,
宣傳、抹黑、善意、惡意...出發點不管,就是一律禁止,
免得今天 A 說 B 不好,明天 B 說 A 抺黑,什麼叫"公道自在人心"?
我只知道,網路爾虞我詐,玩分身遊戲的多得是,自問自答很平常,
分身誇讚本尊的戲也常上演,有的是互相爭論吵翻天的機會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4494
來查看資料的仍舊一頭霧水:那這店家到底是好是壞?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7197

這點我能體會,希望你也能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406
那...不知可以換個方法,禁止回覆,禁止說不好的。
就單純的推薦,發表一篇之後,不能重複發表,贊同的,可以用類似"感謝作者"的功能來推薦。
那信與不信、採納與不採納。全看個人。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比較好?
大家好
23#
河馬 2008-4-17 14:00 只看這個作者
本來就該把問題留給網友們自己判斷這樣版主們不也輕鬆很多
為了怕筆戰而抹煞"好的店家"這種奇怪的規定我很難尊重
還有PO上店家的人本來是出自好意造福網友結果受到這樣的對待心裏作何感想
本來事情就不複雜版主們只要在適當時候出面制止不用很辛苦的每篇檢查看見就刪
這不是"討價還價"是這條版規本來就有問題討論一下又何妨

請看10樓 huckebein 版主的文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read.php?tid=30960&page=1#
可見有部分版主也認為這規定並不完美
當然你們也可以採鐵腕政策繼續執行下去也OK
我們也會遵守就看你們怎麼想了
原文由 河馬 於 2008-4-17 14:00 發表
本來就該把問題留給網友們自己判斷這樣版主們不也輕鬆很多
為了怕筆戰而抹煞"好的店家"這種奇怪的規定我很難尊重
還有PO上店家的人本來是出自好意造福網友結果受到這樣的對待心裏作何感想
本來事情就不複雜版主們只要在適當時候出面制止不用很辛苦的每篇檢查看見就刪
這不是"討價還價"是這條版規本來就有問題討論一下又何妨

請看10樓 huckebein 版主的文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read.php?tid=30960&page=1#
可見有部分版主也認為這規定並不完美
當然你們也可以採鐵腕政策繼續執行下去也OK
我們也會遵守就看你們怎麼想了


倒是想請問你
如何才算適時?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9980
  
老人家騎不快,也要SHOEI+防摔
25#
sz 2008-4-17 21:5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河馬 於 2008-4-17 14:00 發表
為了怕筆戰而抹煞"好的店家"這種奇怪的規定我很難尊重
還有PO上店家的人本來是出自好意造福網友結果受到這樣的對待心裏作何感想
本來事情就不複雜版主們只要在適當時候出面制止不用很辛苦的每篇檢查看見就刪
這不是"討價還價"是這條版規本來就有問題討論一下又何妨

很好笑...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9014
那你換個立場想想,站長擺明就是禁止,
站是他開的,耗費時間金錢為的是什麼,
是你一句"你的規定有問題,很難尊重你的規定"?
如果你是站長,你又作何感想?

JORSINDO 可能民主化過頭了吧,讓你誤以為 USER 可以挑戰
站長的規定,改天來個注音文合法化的投票,即便過了,你認為
JORSINDO 需要依你們的表決結果合法化注音文嗎? 真是好笑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4590
套句 SINGER 說過的話,不需要委屈你自己,入境請隨俗,合則來,不合可去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9155
(話說重了點,點得醒你嗎?看你自己了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899)
26#
agtr35 2008-4-17 23:21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5 shouzama3380 的文章

說得好阿...我是路過的鄉民...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5613
27#
河馬 2008-4-18 06:08 只看這個作者
這條版規有沒有問題你們自己知道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雜音"況且這跟注音文是兩碼子事
我想在要改掉注音文的時候沒有人會反對
我沒參加你們的會議不知道你們怎麼做這決定的
看看你們版主們的回應吧!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read.php?tid=30960&page=1#
好像連 shouzama3380 你自己都提問了?
好笑嗎?拿石頭砸自己腳的比較好笑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9394

"本來就沒有要挑戰站長的意思不要想太多"
我說過版規都訂了你們要執行我們也只有遵守
不過討論一下...不行嗎? 說幾句就叫人"合則來,不合可去"哇~還真瀟灑阿老兄

[ 本文最後由 河馬 於 2008-4-18 07:06 編輯 ]
28#
河馬 2008-4-18 06:34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4 dd12102000 的文章

很抱歉我沒辦法說(打)出一個標準來這只是我的建議
刪一篇引發筆戰的抹黑文,跟刪十篇有店家名稱的文
到底哪個比較省事?那一個比較不得罪人?這裡常常筆戰嗎?
這是我的看法我想以後會有人常犯這條規定
因為"多數人"只是單純的把好的訊息分享給大家就這麼簡單沒想這麼多
說真的讓人有種"好心被雷劈的感覺"
29#
sz 2008-4-18 07:2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河馬 於 2008-4-18 06:08 發表
看看你們版主們的回應吧!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read.php?tid=30960&page=1#
好像連 shouzama3380 你自己都提問了?
好笑嗎?拿石頭砸自己腳的比較好笑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4897

有嗎? 連結文回頭再看清楚,小弟並不是質疑或否定這條規定,
而是那條但書我才資學淺看不太懂,如果禁止,就是看到就砍,這個我尊重站長決定,
絕對不會手下留情;但是又有例外,如果不弄懂例外的合理時機,可能會錯砍,那時候就抱歉了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4140

看來小弟是點不醒你了,我放棄,你繼續 關於對店家的討論感想文,請眾版主們開會6631
一樣米養百樣人

說實在的

一個東西的好壞 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

如果店家改的真的很好 但是發生失誤了

你說 網友會自己評斷

那 遇到口才很好的勒?

是非顛倒常有的事情

把死的說成活的 請問你要如何分辨?

今天板上這麼多人發表他的愛車

想必閣下應該看到很多自己喜歡的

那 發個pm給開版的人 問一下詳情

難道這樣很難嗎

不能公開 不代表不能用別的方式討論阿?

一個東西當然有擁戴者 和反對者

當然 這很容易產生紛爭 

那就私底下討論 既不佔太多空間 也不會筆戰

和樂而不為

一樣米養百樣人

如果你遇到吹毛求疵的勒?

將心比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