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3-22 17:12 編輯
06年的大年初一, 我收到的第一封簡訊不是祝賀新年快樂.
而是妳寄來的分手簡訊.
簡訊的內容提到, 妳提到我這兩年來忙於公事, 而且我和妳的關係一直原地踏步;
所以妳認為我太忙了, 和妳之間沒有將來, 妳決定要離開我.
我很生氣, 我氣的是...妳從不體會我對妳所做的一切, 妳也不在乎我為妳所做的付出.
所以我做了一些傷害妳的事, 說了一些傷害妳的話.
在接下來的日子, 妳視我為仇人, 我不怪妳.
過了半年多, 我們之前重新有了對話, 不過只限於同事間的對話.
過了一年, 也許關係回復到了朋友的等級, 偶爾會聊聊天.
不過....就在妳離開我之後, 妳也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忙到連睡覺的時間都比黃金珍貴.
妳也很清楚, 當初我就是在這麼忙的情況下, 還能去想辦法維持我和妳之間的感情.
不過好面子的妳, 是不會承認當初妳犯下的錯誤.
今天, 我知道了妳喜歡上了公司裡的另一位同事.
諷刺的是, 妳喜歡上的是一個只會比我更忙的人.
我以過來人的身分給妳建言, 最親近妳的人, 其實就是最需要妳去關心他的人.
當初, 妳對我的態度, 不要再重蹈覆轍了.
今晚, 我要想向妳舉杯
因為, 我終於可以對一值在我心中佔有絕大部分的妳, 說出一句話.
再見了, 祝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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