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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

来源: asd820528 2008-1-17 10:2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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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分明是斂財!」住苗栗的邱昱程卯上交通違規罰單,十五年來他被開罰單逾兩百張,以超速違規佔大多數;他每張都去申訴、聲明異議,至今僅繳過一張三千元的高速公路超速罰單。


六十六歲的邱昱程,十五年前從美國搬回台北市的老家,七年前戶籍再遷到苗栗縣。他說,在美國開車廿年,只被開過四張罰單,其中三張違規停車,另一張是天暗了沒開頭燈,四張都罰的不重。


「全台灣一天總共要開六千萬元的交通違規罰單,沒有其他國家是這樣賺錢的!」邱昱程回台買的第一輛車,開了十三個月、里程數才一萬六千公里,收到罰單剛好一萬六千元。他自嘲:「平均開一公里,罰一塊錢。」


第二輛車被開了近兩百張罰單,行照被吊銷一次,駕照被註銷兩次;九十三年監理單位還將他的一百卅七件違規、罰款約四十五萬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後來也獲得「平反」。


他說,台灣取締超速違規的做法有爭議。硬體方面,台十九線溪湖到彰化路段,原先雙線道的速限是五十公里,拓寬成四線道後還是維持五十公里,「我不知道拓寬有什麼用?不合理的速限,無異是陷阱。」


軟體方面,邱昱程認為很多測速器都沒有經過標準檢驗局檢測,「拿不合格的儀器來取締超速違規,怎麼能叫人心服?」


邱昱程十五年來被開約兩百一十張罰單,他都以「警方未依據經濟部標檢局檢測合格之測速器執法,明顯有偏差,應屬舉發無效」為由聲明異議;至今他只繳過一張,因國道二隊扣他車牌,他不繳罰款車就拿不回來。


不過,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邱昱程統計,被警方開出的二百一十張罰單已撤銷一百五十七張,他說:「我會繼續抗爭到底!」


無獨有偶,高雄市也有一名申訴達人、六十歲的郭明雄,常常替民眾申訴撤銷罰單成功,他戲稱自己是「超級刁民」。他說:「政府守法,台灣就不會亂。」


郭明雄原經營冷氣行,十年前開始研讀法令;一年前,友人駕車紅燈右轉被罰五千四百元,他發現違規時間距離開出罰單裁罰超過五年,根據行政程序法,請求權五年不行使即消滅,主動協助友人聲明異議獲勝訴,開始一連串協助民眾交通違規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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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鼓勵超速!但是被固定照到可以去申訴

「警方未依據經濟部標檢局檢測合格之測速器執法,明顯有偏差,應屬舉發無效」為由聲明異議

不知道新聞是否屬實啦!可是不小心被照到可以去申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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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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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客~看看呀
有些人超速還說的這麼理直氣壯
這根本是在鼓勵駕駛人違規
好個"政府守法,台灣就不會亂"
怎麼不說"人民守法,政府就不會罰"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7470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lee510724 + 1 道德存在自己心中就好...在這裡說只是會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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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猜九錯 巧得八題七行六格五項四選 但又三扣二減 一分都沒有
3#
uualex 2008-1-17 12:4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nato751026 於 2008-1-17 11:43 發表


怎麼不說"人民守法,政府就不會罰"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564



雖然說超速不對,

你可以試試看, 上班上課, 不要超速(依照速限與法規), 不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看看會多花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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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0.0 + 1 一針見血!!!! 樓上! 你試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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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座騎
2001 GrandDink 150
1992 Honda GY6
KHS 5000st
Infinity Go Lite 改18速
4#
蒜頭 2008-1-17 12:45 只看這個作者
他法律應該很懂

我也吃过虧阿!
在陽金公路被挨  限速40,我騎53
寄回家,我爸媽沒有罵我,反罵政府坑錢

在市區都可以騎50~60了

(照片 後面還有限速...寄回家...科科....)
終於有人出來教訓那些開單的單位了..作的真好阿
政府本來就是以賺錢為目的..我們這裡的省道有些路段一下限速70一下限速50~換來換去
不小心就超速了..真的很機車
其實他申訴也不是沒有依據,測速照相的問題今天聯合報不但刊頭版,還外加一張全版面的報導,各位不要忽視嚴重性。

http://news.google.com.tw/news?n ... l=zh-TW&topic=n

上面網址有幾則相關報導,值得大家花點時間看。
這麼說也算是有道理拉~
但是記得某次我被開罰單超速才嘔勒!!
罰單是限速30...
我騎60.....
原文由 nato751026 於 2008-1-17 11:43 發表
人客~看看呀
有些人超速還說的這麼理直氣壯
這根本是在鼓勵駕駛人違規
好個"政府守法,台灣就不會亂"
怎麼不說"人民守法,政府就不會罰"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775


完全不合邏輯...
要是罰的有理,他申訴會成功?

樓上有人提及不超速,不走禁行機車道很耗時間是沒錯啦
但終究是不可取的行為

但說真的,兩線道上
有時候被公車減速要靠邊的時候,還真不得不用禁行機車道超車
不然就是得乖乖的龜在公車後面,等路面寬的時候再超車
潘啊數量,決定車的銷售量!
Kwang Yang Motor Copy cOmpany
這申訴達人好像都是開車的罰單!!

然而我們機車族的罰單才是最有"爭議"吧!!

有跑台北市的車友應該都有經驗!!
特別是先前偷拍事件!!
機車族最易觸犯"行駛快車道"
而且最易被"拍"的現場在"台北市民權西路&承德路"天橋陷阱路段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6404
PS:現今依然在拍{上班顛峰時斷}有夠....機車!

那一段路是超會塞的路段~~
加上捷運站就在一旁{右邊擠滿計程車}
另一邊卻標示"公車專用道"但還是有許多公車&汽車占滿機車慢車道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974
機車不走旁邊~~該怎麼過!?
最後每當騎到那個段路不由得先往"天橋上"喵一下~"~
盡量不超線~跨越"禁行機車"...
政府只會禁行機車...怎沒"禁行汽車"....卻只有"機車優先"
但是很多汽車駕駛也無視"機車優先"的存在與機車爭道...
台灣交通大亂有不無原因!!
汽車搶機車道....機車只能鑽快車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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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申訴~~小弟自己也有一次經驗!!因為開單原因真的令人....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5143
而且"並非被攔檢"車上無人{在店家內/車已熄火}
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131

陪朋友去換坐墊皮...一名騎機車員警到來~問:這部車是誰的!?
我就出去回應!!卻.......{內容以下}
警:你這避震器是改過的喔!!要開單!
我:這樣違規喔!?
警:算你倒楣!改避震器=飆車族!我們警察期的爛車騎7~80就快解體了!而且你們在路上跑我們的車也追不到!

我:....心想:我又沒違規~你追我們幹麻...你騎的是巡弋150...我的只是小勁戰125~"~
我:原廠避震太軟~路又差!騎起來危險才換的!
警:不管啦!你原廠還在不在?回去換回來去監理站驗車在繳罰單!!你還有沒有改什麼?
我:沒有!....其實我還改了"排氣管/卡鉗/加大碟...算了~你是警察...先不跟你吵!

警開完我的單走到前面去:這部車是誰的!?{一部FT}
FT:我的!
警:你避震器是改裝的厚!!
FT:這是原廠的啊!{真的是原廠的~"~警察分明找碴}
警:喔!那沒事了!!車子要停好~車騎慢一點!!{走了}

我們車明明停的好好的...也沒騎呀...
回去之後~~越想越不願!若是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被攔檢拍照就算了...
朋友要我不要去繳罰單!!去申訴...
因為那張罰單$:1800-----但我的基本加強型避震才$:1780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5922 罰真重!!
經過監理站受理申訴~~監理站專員也要我先不必繳罰單!!他會幫我陳情!!
數日後~~~那位員警"親自"打電話給我!
說日前他對我開的那張罰單..他會幫我銷案!!我不必理會!罰單可以丟棄~還跟我道歉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7628
所以...我認為申訴是一個管道!但要有"理"
若是真的違規...我會乖乖繳罰款!!但那回真的是被找碴~~所以我勝訴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3508
到現在~那張罰單一直被我供在書櫃玻璃上!
㊣★★★★★★★★★★★★★★★★BIKE INN★★★★★★★★★★★★★★★★㊣
㊣★★★★★★★★★★★★★★★★ 工 作 室 ★★★★★★★★★★★★★★★★㊣

回覆 #9 bear30639 的文章

我想那位員警,表面上道歉裝裝樣子
心裡應該是幹的要死...
因為你害他沒業績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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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奇的是,這件事到最後其實你也是改避震了,是事實
而且也申訴成功了
只差你是在車店內被抓到
而在路上的騎士,若被抓到車上有改裝品,申訴是否有效?

因為不論在何時何地,何種情況下被抓到
開單原因都同樣是車上零件為非原廠品
本質上是一樣的,所以照理說,應該是可以申訴成功?是嗎?
還是要再追究下去?

若要再追究下去,就是追究發現地點
差別在於被警察發現當時,一個是沒上路(車店內),一個有上路(路上正在騎)
所以你申訴成功的原因,是用只改裝,沒上路這條理由嗎?
那位監理人員,或是警察,有解釋申訴成功的原因給你聽嗎?

還蠻想知道有沒有人在騎車時,被抓到換裝改裝品而申訴成功的?

[ 本文最後由 zerohsieh 於 2008-1-23 04: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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