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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排氣管心態.1/19看到砲管+閃爍器被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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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皇 2008-1-10 21:5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 阿傑 的文章

在下是想要越小聲越好~~所以才改管的.....
夢想最好是沒有聲音哈哈~~~改排氣管心態.1/19看到砲管+閃爍器被刁4610
1不是每支改裝管都大聲...

2沒有人說快..但是要配傳動...效果比較優

但是會換的應該都是為了好看

3翹管要看翹的如何...既然你改變不了別人

那就改戴全罩安全帽吧..山不轉路轉的辦法

4可以抓阿..看警察抓的勤不勤而已..且要超過45度(記得沒錯)

才能抓...還有沒有防燙蓋的

5不環保是因為沒有觸媒..但..街上一堆二行程吐黑煙

那種老爺車排放的不合格應該比..改裝管更糟吧!!???

別只挑特定對象囉....

6油耗跟馬力我覺得沒差...一點感覺都沒有= ="
玩車≠飆車.兩者別混為一談.良好玩車.改車風氣.從你我做起!   

為永遠的車手加藤大治郎.阿部典史默哀一輩子!

跑跑颶風賽車場

[img][/img]


23#
bam366 2008-1-11 01:13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dxchentw 於 2008-1-10 12:18 發表


真的想太多了.....................
是昨天沒睡飽嗎才做白日夢嗎???   好好賺錢比較實際啦............
違反法規?請問是那一條? 別用那種隨便寫寫的新聞來唬弄喔

那我可以舉證你車子排出的廢氣造成我呼吸不適  過敏發作 眼睛發炎紅腫  要求陪償嗎??
別說你管沒翹 就噴不到我  排出的廢氣因空氣漂到我這也一樣........

有時間在這打嘴炮裝正義或用鍵盤滑鼠騎的一手好車  不如去道德勸說你週邊的人還比較實在~~

討論就討論有必要這麼酸嗎,不小心就便戰文了,實在不能認同,不如大家說出實際的觀點及看法,大家talktalk

說不定我會認同你,也說不定你會認同我,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上述所說也許我舉的部份不是很恰當,但以我知道的法律觀點,是只要是有過失所造成的傷害,就有過失傷害罪。

因此就算是在合法的範圍內,所造成的傷害都是違法的,這點同意吧?

所以若是翹管所造成的直射造成用路人任何部位的受傷,可以提告嗎?我想是可以的(只要你有辦法舉證)

假如這是可以提告的,那麼可以求償嗎?想想看~我想我說的不是不無可能的。

至於興訟的確是很浪費時間,但如果可以告的成,以一個專業訟棍跟改裝車主來個法律pk,求償個1萬好了,路上隨便抓都有個100台顏射管。你認為要花多少的時間成本才划算,一年?兩年?這真的沒有經濟效益嗎?

而這位大大你說"呼吸道不適.....求償..等等.",關於這點就先不要無限上岡找毛病了,不然我也可以說南太平洋島國海平面上昇所造成的國土損失,是因為美國不簽京都議定書導致的,所以該找老美求償個天文數字,這樣說就失去討論意義了。

因為就單指顏射管所造成的損傷而可能有的後續效應。

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損害判例,我想是值得拍拍手的,至少這種顏射情況會好很多,這不也是能保障你我的權益,不用到處去道德勸說,省下來的時間可以繼續啦低賽。

嗯嗯,我要說的就這樣,你可以不同意我說的,但非常歡迎用正面的方式來討論,沒有輸贏,只會越說越明白。
但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何況在第一階的因果關係檢驗.就交待不過去了.....

以過失一二項的定義簡單來說......這台車也不簡單了.

並非配合dxchentw而做回應.....:)
25#
bam366 2008-1-11 01:40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最遠的距離 於 2008-1-11 01:30 發表
但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何況在.就交待不過去了.....

以過失一二項的定義簡單來說......這台車也不簡單了.

並非配合dxchentw而做回應.....:)



意思是非規定的行為,就算造成損害也不會處罰

所以上述的情況如果沒有在規定裡,是免罰的,是這樣嗎?

在請教一下 哪裡可以查詢,有特別規定的項目。

另外可以解釋一下"第一階的因果關係檢驗"的含意嗎,不是很懂謝謝

[ 本文最後由 bam366 於 2008-1-11 01:53 編輯 ]
刑法中檢驗是否成罪..基本上以三階論而定.也就是1.構成要件該當與否 2.違法性 3.有責性.這每一階有連動性.第一階如果無法通過.第二第三階也就不用檢驗了

因果關係的檢驗被歸納在第一階(構成要件該當與否)

依76台上192判例

依據社會生活經驗事實為觀察,倘可以認為某一特定行為,在同一情況下,通常均可引發某一特定結果者,此行為與結果間,即有相當因果關係。

並非不可能構成...只是對過失的定義來說.很難交待....我是覺得根本不可能.....當聊天啦改排氣管心態.1/19看到砲管+閃爍器被刁2664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sp?B4=%BDs+%B3%B9+%B8%60&FNAME=C0000001

過失散佈在分則各章...你可以看看傷害及殺人章節..

另外就是總則的12至17條

[ 本文最後由 最遠的距離 於 2008-1-11 0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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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bam366 2008-1-11 02:27 只看這個作者
很清楚~明瞭

因此針對問題,顏射管可能造成的傷害。

其因果的判定,可以說

是因為車主的逕行改裝,變更了原廠的設計,有應付而為盡之責,對於擅自變更的行為導致用路人之傷害,有因果關係。~~這樣說對嗎?

其實話題雖嚴肅,但多瞭解一點還是好的,更何況此法律條文有時一不小心就會用得上。

話說回來,這位大大厲害歐~鼓鼓掌改排氣管心態.1/19看到砲管+閃爍器被刁1543

[ 本文最後由 bam366 於 2008-1-11 02:30 編輯 ]
很晚了...我講完這個就睡覺了

針對這個問題...應該是這樣講

同樣的行為.同樣場景.換成是別人一樣會造成同樣結果嗎?

如果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會"(也就是客觀上認為)...那因果關係便成立...反之..則是不成立

你所指的情境.算"偶然"吧改排氣管心態.1/19看到砲管+閃爍器被刁9343

回覆 #27 bam366 的文章

昨晚實在太晚.有個地方忘了提

第一階中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
1.結果-----------------這個ok
2.因果關係--------------這個我提過有問題了
3.為客觀注意義務(注意義務的標準及來源)--------問題是沒有這個法.光注意義務的來源.這一項就掛了
4.結果是客觀可預見.....這裡是我覺得最有趣的.有那隻市售管子可以傷人?我想沒有對吧
那客觀上我們就無法去預見結果發生.這個結果已經超出一般生活經驗所能認識的範圍.你如何期待行為人也能預見且且去避免

end
30#
gx025 2008-1-11 09:53 只看這個作者
1.大聲又吵.震耳欲聾不太好

你是不懂得欣賞排氣管的聲音才這麼說的巴
排氣管的聲音不是只有大聲又吵而已
你這樣就是說改裝排氣管都是低級的爛貨
只有原廠管最好了唷!!!
好的排氣管聲音會有種低重而穩的感覺
被妳這樣說根本就汙辱了許許多多好的管

2..請問換管是快到哪裡去?

改排氣管主要是好看聲音好聽
快的話差不了太多啦
要快就直接去改缸或換排氣量更高的車
至於你所謂的快或許是這樣
但每個人都各有喜好難到就不准嗎?
為了好看帥氣而改管就好像不可以了唷

3.不喜歡翹管.好好的騎車莫名被別人廢氣噴到臉是怎樣.很不爽.

你騎車也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廢氣你怎不說說你自己阿
要不被噴到你就換全罩式的安全帽把你的頭給遮起來阿

5.不環保.

環保要講環保你幹麻還騎車大家幹麻還要開車
都去騎腳踏車 用走的阿

6.影響到化油器原廠設定,小弟有問過車行老闆.說換了會影響馬力或油耗.

這些問題難道都不能在仔細調整過的唷
難道大家的車都不能去改一改
難道會越改越爛改了之後比不上原廠的車嗎?



你個人的觀點和想法不可以取代所有人的觀點
換句話說你說改裝的車子很討厭
那我也可以跟你說你的車子破破爛爛的醜死了
就我觀點來說這種事情就不要隨便亂說
不然會問這種問題真的很Ding Ding is a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