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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xchentw 於 2008-1-10 12:18 發表 真的想太多了..................... 是昨天沒睡飽嗎才做白日夢嗎??? 好好賺錢比較實際啦............ 違反法規?請問是那一條? 別用那種隨便寫寫的新聞來唬弄喔 那我可以舉證你車子排出的廢氣造成我呼吸不適 過敏發作 眼睛發炎紅腫 要求陪償嗎?? 別說你管沒翹 就噴不到我 排出的廢氣因空氣漂到我這也一樣........ 有時間在這打嘴炮裝正義或用鍵盤滑鼠騎的一手好車 不如去道德勸說你週邊的人還比較實在~~
原文由 最遠的距離 於 2008-1-11 01:30 發表 但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何況在.就交待不過去了..... 以過失一二項的定義簡單來說......這台車也不簡單了. 並非配合dxchentw而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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