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大叔。
今天有則工商新聞相當有趣,標題是這樣的:「改車超過1.5萬元 要加課15%以上貨物稅!」
大家看到「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且貨物稅完稅價格在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者,應課徵貨物稅」這段話應該都火了吧?老子花錢買車改裝個物品如果超過一萬五以上還要被課稅!這到底怎麼回事?
原來是財政部在 6/4 時新頒函示,針對已稅車輛、已稅底盤或車身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徵免貨物稅相關規定。廠商於已稅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日(車輛免領牌照者,為出廠日或進口日)之次日起1年內,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且貨物稅完稅價格在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者,應課徵貨物稅。但依法令強制規定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者,不課徵貨物稅。
但其實了解相關法規的人就知道,四十多年來各項自產或是進口的汽機車零配件都有徵收貨物稅,而且根據財政部官員指出,民眾買車經常會有改裝車身或加裝設備的需求。例如將原本車輛的標準配備升級為更好的配備,如加裝倒車雷達、汽車導航、高級音響等。依法這類的改、加裝行為,近40多年來依法都要課貨物稅。所有車輛改、加裝設備價格超過免稅門檻就要課,不論是在購買多久後多久改裝,即使是老車一樣也要課稅。
賦稅署官員指出,因應物價上漲,近年來免稅門檻都有調整。從最初的 5,000 元一路調整,至今年6月4日新解釋令發佈前,免稅門檻為一萬元,而新解釋令發佈後,再提高為 1.5 萬元。看到這邊是不是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原來是免稅的門檻又被調高了,但是卻被特定媒體帶風向說今年的 11/1 號後改車超過一萬五就要補課貨物稅(其實這樣說也是沒錯啦,只是沒有頭沒有尾的,難免讓人覺得疑惑嘛~)
而且這次除了免稅金額提高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部分,就是限縮只對新領牌照次日起一年內的改、加裝行為課稅,超過一年以上就不再課稅,這樣就再不會有老車改、加裝設備的課稅問題。
那這樣,我等領牌滿一年後再去改裝不就不用被徵收超過免稅上限的貨物稅了嗎?
財政部相關法條
我是大叔,大家不要輕易被帶風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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