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警察機關新聞發布
「小小動作、大大幫助」 鼓勵提供他人車禍之行車紀錄器影像,有助警方追查肇事逃逸、釐清肇因,更有機會領取獎金!
109-03-13 16:28
許多汽、機車皆裝有行車影像紀錄器,除了在自身發生交通事故時,便於還原事發經過外,有時錄到他人的交通事故,亦能幫助釐清肇因、追查肇逃者。為鼓勵民眾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並提供其他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臺北市警局訂有「臺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暨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連結:https://esystem.tcpd.gov.tw/TPER ... jEBYw84Ze5qgcp8MfSk),依據該要點,民眾提供有人傷亡之交通事故錄影資料(拍攝者非事故當事人),若與警察機關既有蒐集之事跡(證)無重複性,且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認定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就有機會領取新臺幣1仟元至1萬元的獎勵金。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96165&ctNode=11436&mp=1
本文最後由 070212 於 2020-3-16 18: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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