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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駕駛人行駛近斑馬線及路口轉彎處不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 加重罰鍰最高至 7,200 元
為了讓視障朋友們安全更有保障,主關機關在5/22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其中包括汽機車駕駛人行駛近斑馬線及路口轉彎處,若不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將加重罰鍰最高至 7,200 元。
慢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亦加重 1 倍罰鍰,並增訂條文,若在行人穿越道等堆放障礙物妨礙交通者,處新台幣最高6,000 元罰鍰,致發生事故者則加倍處罰,以保障視障者通行之安全,交通部將著手配合修正相關子法,預計最快今年年底可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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