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應取得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及持有之大陸地區所發有效正式駕照經兩岸海基會、海協會公證處驗證,並於國內經筆試及格後免路考,始得換發我國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在臺駕駛車輛。
陸客持有外國之國際駕駛執照,依平等互惠原則在我國境內作30天之短期停留者,准予免辦簽證駕駛車輛;如停留超過30天者,仍應填具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申請書,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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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不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或取得國際駕照二選一???
會不會一開團鴿子杯杯就查水表,然後 滅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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