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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實名制

来源: 陽光暑豆 2018-12-2 18:2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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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13674

理由是謊報很多,找不到人?

檢舉程序要有信箱(要認證),電話、住址、姓名(大部份我都留姓,沒留名,有時都有留)、照片
常檢舉的人,警察應該都知道該人及信箱。不常檢舉的人,就算沒事證也是延後處理,會有人為了查一個不知名沒事證的,而不處理有事證的嗎?

謊報,沒有罰責或刑責嗎?
罰個1萬2萬都好呀,給審查的警察當獎金都好。

信箱沒IP?查不到?
除非很專業,不然一定可以循跡找人。

在LINE看見留言,很有道理..
沒法子解決?(是不想?懶?)
所以『解決提問題的人』?
高雄有檢舉達人被攻擊,『高雄警局加碼洩漏檢舉人個資』,說出該檢舉人檢舉次數(屬個資吧),想要引起違規人士加碼攻擊檢舉人嗎!!
韓國瑜10多年前車禍事件也被挖出來,跟警方也脫不了干係。


『警察洩漏個資』,合法?沒事?
檢舉人依法檢舉,或許每天檢舉很過份,但沒法子修法約束嗎?
善良守法的,該死。
違規爛人,攻擊善良百姓,合法??(就像黑道、歹人殺人放火輕放,善良百姓死了活該的概念)

這就是我們政治人立的爛法,在教育我們百姓殺人、放火、違規??
學子們,學他們無恥、下流、賴皮,做過的全推給別人,跟自己無關,搶別人功蹟大肆炫耀。
這樣子可以當大官,爽領稅金!!

大家覺得咱們國家會進步嗎?

本文最後由 陽光暑豆 於 2018-12-2 18:3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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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到小老婆,很新鮮,似乎有不少規則,但又懶的看...XD... 現在網路太多規則要看,都懶了.. <img src= ...

網友回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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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boy200 2018-12-2 21:55 只看這個作者
公務員永業制不廢掉,這個國家不會進步!

公務員有權無責!所謂的「我負責」,頂多也不過就是換個位置而已!工作權沒有受到威脅,米蟲如何覺醒?
民國將邁入108年了!然後我們的機車族連基本路權都還在戒嚴中!
我們的國家對外從來不敢大聲說出自己的名字!只敢用「中華台北」的外號示人…你說這個窩囊國家經過了一百年的「洗練」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
很多人期許這個國家進步,但如果這個無能政府不廢掉,換一批新人上來執政,請問進步的契機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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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就能解決謊報的問題嗎?就算你聯繫上檢舉人了,你能證明他說詤嗎?我剛剛明明就有看見違停啊!我怎麼知道車什麼時候不見的?警察舉證啊!訴訟啊!然後進過無能且冗長的司法程序最終判決檢舉人說謊!然後罰他兩萬嗎?你知道一個法官開一次庭相當於人民要付出多少的納稅金嗎?管它的!反正說謊就要受制裁!這也ok啦!那難道就沒有「怨獄」的問題嗎?我明明就有看見,但因為証據不足,或是官官相護,最終被判決為說謊?如果是你,你服不服?你不服有屁用嗎?包青天可不存在這個島上啊!大家上法院的經驗,判決結果難道大多數都是令你們感到幸福美滿的嗎?法官說了算啊!重點是這個島上的法官還剩下多少的公信力?大家就盡量將自己的權益寄拖在一堆連基本邏輯都出問題的恐龍上,然後終將能體會「自食惡果」這句成語的意義。

這個無能政府滿腦子想的就是如何制裁別人!從來就不知道「反省」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但請別忘了!有制裁就有後門!沒本事的人就請乖乖守法!真正的強者可不吃你這套的!
人民組織政府的初衷是要為全民服務的!結果搞到現在是只要法律定下去我最大!奴民最好不要踩線,否則玩死你!食古不化的律法不正是為奴民而設的嗎?
然而真正該做的公共事務又做了多少?如果你這個無能政府真的英明神武,社會秩序還需要靠檢舉達人來維持嗎?說到底啦!警察巡邏經過違停車旁沒有任何行政作為究竟算不算瀆職啦?一次罰兩萬好嗎?
比起檢舉民眾,我倒是更有興趣檢舉警察瀆職哦!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8-12-2 22:26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希望檢舉不成立、不屬實、申訴成功要罰檢舉人,新增這條對正常檢舉的人沒有影響。


市區合法上下客貨真的有難度,希望多增加一些臨時上下客貨區,市區需要這些地方。有些人是開小客車、小客貨、機車送件的很需要臨時下貨區,計程車和UBER也很許要合法上下客的地方(自用車載行動不便者也需要)。
本文最後由 linjacky 於 2018-12-2 22:48 編輯

比大陸還不如!

人家三張照片就可以匿名檢舉變道違規不打方向燈或壓綫,附上影片更好!

實名制有風險,台灣【治安那~~~~麽好,個資保護那~~~~麽好】,誰知道哪天被海 K?
買菜車,車雖小,志氣不小!
與其實名制還不如改善檢舉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