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車禍(汽車右轉,機車從後方撞上)肇責誰比較大?

freedom888 發表於 2018-5-19 09:17
方向燈提早打是好事,
但還要:轉頭看與提早靠邊關門讓後車沒縫可鑽.

有大大補充,最右邊是路肩不能行駛!!所以沒辦法關門!
要轉不轉的
要慢不慢的
要停不停的
先快後慢
最後轉彎馬上減速結果不轉?
開車還真隨性
管你後面有沒有車
想走就走想停就停
本文最後由 廷咩 於 2018-5-24 20:58 編輯

chyau99 發表於 2018-5-24 20:09
有人有補充,最右側為路肩,不能行駛,為何我的肇責會比較大呢? 

因為寫初判的人覺得機車騎路肩、水溝蓋才是正常的....

有人受傷時除非能快速和解,不然還是申請鑑定吧。
114#
kash 2018-5-25 11:37 只看這個作者
chyau99 發表於 2018-5-24 19:09
今天有經過,我特地下車量地上白線,是15cm

要看事故圖, 如果紀錄上是他行駛在你正後方同車道, 撞擊位也在同車道就對你有利多了, 要朝這個方向走才對你有利。
以肇責來說即使他走路肩, 你是轉彎車離開你的車道進入他的行駛路線, 注意責任還是在你身上比較多。一般道路的路肩不是100%完全的禁止行駛, 要起步要轉彎要停車都會經過, 而台灣畸型的實際現況是將機車行駛路肩視為走慢車道一樣合理的行為, 如果對方原行駛路線在邊線以外就對你很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