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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成交通微罪不罰嗎?

来源: lol5566 2018-4-1 08:53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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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100件可能被退90件,
實施後會打擊檢舉魔人嗎?
你贊成微罪不罰嗎?
還有你覺得微罪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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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搖樂  發表於 2018-4-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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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可能是酒駕沒出事這樣說的過去的。  發表於 2018-4-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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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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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ed535 2018-4-1 09:14 只看這個作者
違規告發是警察的事,根本不該由民眾檢舉,還有加工檢舉的更可惡。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有這種抓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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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只會製造對立,分化  發表於 2018-4-8 08:19
檢舉加工???... 你講的是偽造文書罪了... 這可是刑責... 你講的是檢舉傻子,可不是達人... 別當警察智商低呢,這麼好騙...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6 17:33
警察不為,無專業行為,檢舉加工你想太多?  發表於 2018-4-3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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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到的會有一大堆遇到議員出面關切, 開放給民眾檢舉倒是能更明確的開出單來, 是好事  發表於 2018-4-2 15:44
微罪不舉發那法規該廢掉了
暫時沒車可騎
4#
edmars 2018-4-1 10:00 只看這個作者
現在這國家只有一堆民粹法案堪稱世界之光了。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小善而不為,但是 現在國家已經淪喪到這種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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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8-4-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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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鬼島....  發表於 2018-4-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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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8-4-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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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發表於 2018-4-1 12:06
塞車就當體驗當地文化,幫助地方經濟。
5#
kayhau 2018-4-1 10:36 只看這個作者
好吧...不用載安全帽了,因為只罰五百,算微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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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規定未戴安全帽要被罰 這點我有點納悶 戴了安全帽 比較會騎車? 或著是其他用路人會比較安全? 還是比較不會發生事故? 難不成是為了讓四輪的撞了不死人,肇事責任減輕? 不然 戴不戴是個人安全 做啥要強制規定呢?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4 13:35
回tony,鄉下警察大人看到沒戴...連看都不看了....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1 10:43
6#
kayhau 2018-4-1 10:43 只看這個作者
kayhau 發表於 2018-4-1 10:36
好吧...不用載安全帽了,因為只罰五百,算微罪....XD

回tony,鄉下警察大人看到沒戴...連看都不看了....
7#
SE-R 2018-4-1 11:25 只看這個作者
微罪不罰.....................國家已經亡了
8#
y-che 2018-4-1 11:49 只看這個作者
小法規就不遵守,將來就是犯大條的
話說微罪定義四輪二輪差很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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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單手騎車放口袋(危險駕駛12000)跟單手開車講電話(3000)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2 01:08
9#
xp5717 2018-4-1 12:26 只看這個作者
在下愚見:

以後去買東西拿大鈔被少找幾元都是微罪不罰!

以後跟公司領薪資被少算幾元也都是微罪不罰!

以後在路上走路被捅幾刀也都是微罪不罰!

以後你老婆或女友被強姦幾次也都是微罪不罰!

這樣請問各位大家還需要法律規範嗎?還是乾脆自己來以暴制暴嗎?

以上膚淺卑劣拙見、請看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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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拙見~~~ 所謂"微罪" 不是一般人民認定微罪就是微罪 所謂"微罪"認定是法律給執法人員視現場狀態來認定是否為微罪 例如~並排停車~在市區當然要開單舉發,但是在產業道路,半年都見不到一台車,這需要開單嗎????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3 09:59
新闻里面不是有说明哪些是微罪,怎麼會放大到這個層面 不過台灣的立法本來就是法令多如牛毛 而開立罰單也可變成警察的績效 觀念的錯誤一直至今卻不想改變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4-3 09:54
違反交通規則無所謂「罪」的概念!
今天腦殘政府規定內則戒嚴禁行機車,你小白牌騎內側,你有罪嗎?大家都知道這條規則只是要圖利車商而已,就算你騎內側,你也不過就是違規罷了,你沒順從這個無能政府圖利車商的意志!違反這個罪惡政府定下的不公平法規而已~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