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當下全程錄音錄影是可以當成抗辯的佐證,可請求檢察官或是法官檢視佐證,來說服其作出不起訴或是無罪判決,因為這樣的事證都是屬於私下行為未具法律效力,所以其無強制力能讓司法官能名正言順地依法裁決,只能用這樣的佐證方式來證明雙方在當時均未因脅迫強暴的方式來迫使對方同意"不追究",然後就是看能不能遇到個愛蜂法官來做出有利自己的判決了~~~
至於濫訴、誣告是不成立的,因為對方是依法提告,況且提告內容(過失傷害)也是事實,這是很無奈也是很無力的事實,所以才會分享這樣的案例,發生事故後就不要怕麻煩,或是因對方裝出很可憐的樣子,就一時心軟,而讓自己陷入更麻煩的境地,凡事保護自己最重要,因為
你心軟,對方可不見得會心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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