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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快速道路路權的開放是降低事故率的正面對策

"民調"是有它的用處在的,
但是對於已經通過的法案來進行民調是件非常弔詭的事,
修法在立院進行,立院的組成就是立委,立委也就屬於民代,
"民意代表"不就是代表民意了,再做一次民調是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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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n 2017-5-22 12:53 只看這個作者
對 快開放吧 重機騎士們很樂意當事故研究對象
本文最後由 sonner 於 2017-6-1 09:41 編輯

官看的數據跟你看的不一樣,自從開放之後,事故年年增加從100件急遽攀升到直逼500件,開放路權這種政策有必要通盤檢討,擬議禁止上快速道路,禁止開放,保以護騎士生命安全,以後不管紅黃白牌通通是機車,應該一視同仁,一律禁止騎內側車道,一律兩段左轉,速限在降低到40公里,沒畫線的在降到30,嚴格執法,每1公里間隔裝一隻測速照相,以保護機車騎士的生命安全,
重機快速道路路權的開放是降低事故率的正面對策1835
官有兩個口你說不贏他的啦
哈哈,
民意代表改成民調代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