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個Lo Bijay的回覆就可以知道,一個人若無知有多可怕,一個通行世界最基本的緊急處置方法,能無知的否定,還提供了一個自認為正確的荒謬作法,打閃燈雖是正確且基本的,但是人員必須遠離車輛,這是最基本的知識也是常識,若待在車內,後車追撞時難道車內的人員不會受到慣性衝擊而造成傷亡? 在車前50公尺更是錯誤,難道後車追撞時,所有的車子會直接定住不動,車身碎片都不會往外往前噴散??~~
若以目前現行的方法因為也是參照美國的部分做法,所以還是值得操作的,不過若是暫停路肩要擺放故障標誌時,若該路段狀況允許的狀況下,走在路肩護欄外側是比較安全的方法,因為真的遇到違規行駛路肩的車輛時,也不會招致危險,況且在台灣那些高速公路的拖吊車效率之高是超乎想像的,所以發生問題時,先冷靜並思考保護自己及他人的求救(助)方法,才是平安脫離困境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