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預計 106 年 5 月正式施行小型車道路駕駛考驗政策,為配合政策推動,臺北市區監理所轄管聯合駕訓班 4/14 辦理「全員道路駕駛考驗」試辦,現場預計共有 129 名學員參加,除了原先的現行場考外,通過者得另行參加實際道路駕駛考驗,及格者方才可取得駕照。
臺北市區監理所所長袁國治在現場表示,為配合公路總局即積極推動小型車試辦汽車道路駕駛考驗,包括轄下士林、金門、連江 3 個監理站,及臺北市 10 家民營駕訓班皆將陸續試辦路考測驗。
這次的「全員道路駕駛考驗」試辦是在 5 月正式實施前,先行模擬小型車道路駕駛考驗,駕訓班當期結訓學員需全部參加道路駕駛考驗。藉此檢測駕訓班行政、教學、設備、考驗等各方面整備情形,並做出適時回饋修正補強,期盼正式施行時能順利推行。
而民眾最關心的新制小型車道路駕駛考驗與現行考驗之差異 , 新制是採 「場地」 考驗加 「道路駕駛」 考驗方式進行 。
「場地」 考驗仍保留現行場地內考驗科目 , 如倒車丶庫 、 平行路邊停車 、 曲線進退 、 鐵路平交道、換檔穩定測試及上下坡道等基本駕駛能力測驗,另增加行駛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習慣。
「道路駕駛」考驗則是實際上路考驗,於監理單位指定之道路駕駛考驗路線實施,路線長度原則以 3 ~ 3 · 5公里為範圍,考驗科目包括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線、路邊臨時停車、變換車道、路口轉彎及迴車等項目。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12-1 14:3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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