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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諮詢遷居的程序還請指點

来源: cutechen0510 2017-3-8 00:2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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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住在桃園...有一個小朋友讀小二...一個讀幼兒園大班...

因家庭及工作因素應該會這在小朋友們這學期完後搬移到中部去...

現在住的房子是家人的名下...但我是掛名戶長...戶腳有我太太及兩個小朋友...

想請問戶口遷出及到時候遷入中部住址以及銜接8月底(9月初)小朋友開學...

這個過程按部就班依序要怎麼辦理呢...大約幾月開始處理這些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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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men 2017-3-8 02:53 只看這個作者
戶籍登記須知-遷入登記
http://www.hnorth.taichung.gov.t ... ode=11726&mp=102090
一、一般遷入:
由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戶長、受委託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單獨成立一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所有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出地戶口名簿。
3.房屋證明文件(提憑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1)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蓋有完稅章戳之房屋稅單。
(2)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最近6個月內簽訂 之買賣契約書。
(3)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名義之房屋最近6 個月內水費、電費、瓦斯費收據。
(4)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限本人、配 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租賃之房屋)。
(5)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限本人、 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租賃之房屋)及出租人之 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蓋有完稅章戳之房屋稅單 (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 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6)有居住事實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4.符合身分證規格之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
5.未成年子女遷入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申請,父母一方辦理時,應檢附另一方之同意書。
6.受保護管束限制居住人口遷徙者,應另提憑法院核准住所遷移證明書。
7.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須另提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8.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遷入他人戶內: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所有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名簿。
3.符合身分證規格之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
4.未成年子女遷入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申請,父母一方辦理時,應檢附另一方之同意書。
5.受保護管束限制居住人口遷徙者,應另提憑法院核准住所遷移證明書。
6.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入境遷入:
由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戶長、受委託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單獨成立一戶: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所有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蓋有入境章戳之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副本。
3.房屋證明文件(提憑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1)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蓋有完稅章戳之房屋稅單。
(2)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最近6個月內簽訂之買賣契約書。
(3)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名義之房屋最近6 個月內水費、電費、瓦斯費收據。
(4)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限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租賃之房屋)。
(5)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限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租賃之房屋)及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蓋有完稅章戳之房屋稅單(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 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6)有居住事實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4.符合身分證規格之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
5.未成年子女遷入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申請,父母一方辦理時,應檢附另一方之同意書。
6.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須另提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7.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遷入他人戶內: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所有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地戶口名簿。
3.蓋有入境章戳之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副本。
4.符合身分證規格之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
5.未成年子女遷入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申請,父母一方辦理時,應檢附另一方之同意書。
6.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