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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平權, 新制路權與考照制度提案

xboy200 發表於 2017-1-4 18:02
啊然後咧?
這跟廢除禁行機車什麼關係?這跟道路平權什麼關係?
讀過論語孟子就不會偷搶拐騙?通過高普考 ...

先有正常的規制,才能正常的遵守,才能培養正常的駕駛人。
提案書內就是車向分流、車速分道為大原則,請問這是不是叫做廢除禁行機車?
還有本會不是黨…別把我們民團跟某PARTY扯在一起。
我倒是想問看看為何是掉到政府和車商的無間地獄? 你的指控會不會太過頭了?
會有這個提案書,主要是不排除任何手段達到目的
不如您如果有想法,提出個具體建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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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貴會覺得車速分道就等於廢除禁行機車?那四個大字有因為車速分道而不見嗎? 我說車速分流,大家其實早就在做了!這才是台灣用路人真實的素養!你們都看不到嗎?尤其是許多的白牌慢車,他們非常有自知之明!很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4 22:46
suger_lee 發表於 2017-1-4 11:40
在台灣騎/開身份證不是已經變常態了嗎
不是很常一堆人無照駕駛還拿來說嘴的
考照難度在執法不嚴的前提下根 ...

這個問題不是沒想過,提案書內容也是可以再修正。
執法的部份我們有討論過,主要還是先請交通部更改重點取締項目,例如:加強抓跨車道轉彎、未保持路口淨空、右側超車…等。這個部份是讓執法有效化。
關於無照的問題也有想過,基本上可能會以併入公共危險來處理。

以上都可再討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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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效執法?他們內部或許就有一堆利益分配狗屁倒灶的事兒了,恐怕很難期待什麼~  發表於 2017-1-4 23:22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7-1-4 23:29 編輯
機促會阿彥 發表於 2017-1-4 21:19
先有正常的規制,才能正常的遵守,才能培養正常的駕駛人。
提案書內就是車向分流、車速分道為大原則,請 ...

政府跟車商就喜歡你這個「先有」啦!

為什麼貴會覺得車速分道就等於廢除禁行機車?那四個大字有因為車速分道而不見嗎?速限五十公里的馬路,你還要如何分流?五十公里的一道,三十公里的一道嗎?然後腳踏車再一道?有必要弄這麼複雜嗎?

我說車速分流,大家其實早就默默在做了!這才是台灣用路人真實的素養!你們都看不到嗎?尤其是許多的白牌慢車,他們非常有自知之明!很自動很安分的往最外側靠了!即便外側一堆障礙與危險!後方汽車還要嫌他們慢,甚至僅剩下的三分之一不到的路權都要再卡個油,逼車爽!但因為慢車騎士知道他們的車子性能只有這點程度!跑不快!或不想騎快,大多很自動的往外側靠!內側對他們而言,太危險了!
車速分流大家早就自動自發在做了!這樣的素養,恐怕在全世界都能排在上流!而這還是現有的大家口中的「三流考照制度」所「培養」出來的!貴會又怎麼說?
禁行機車是在禁三流騎士的?禁一流騎士的?還是其實是禁那些不願花錢貢養汽車商或大型重車商的「二等公民」騎士?

什麼叫正常的駕駛人?由貴會來認定嗎?如果貴會認為現制駕駛人大家都不正常,那由不正常的人制定出的新制度又會訓練出什麼素質的駕駛人?我說政府跟車商就希望你們搞這套!為什麼?因為你們的新制度永遠培養不出你所謂的「正常的駕駛人」!因為「正常的駕駛人」不是憑區區考照制度就能產生的!藉由新考照制度想達成平權的目的?這就好像以為只要給小孩讀四書五經,將來長大就肯定不會誤入歧途作奸犯科!每個人都一百分!
你們只是在虛耗時間與資源罷了!


支持平權?這是空包彈啊!身上有嘴的都會說他支持平權啊!交通部長當然也不例外啊!但人家就擺明告訴你禁行機車是要「保護」你的人身安全啊!不是平不平權的問題!那貴會在連署什麼意思的?

我個人暫時沒什麼具體建議,但如果貴會真的要提案,我建議那就請直接提案「廢除禁行機車規定」!簡捷有力!而且這樣的連署才有意義!不是有嘴的都說支持的那種!只要連署人數夠多,直接把交通部長、行政院長還有各方利益團代表叫出來對話!不論什麼樣的嘴臉,太陽之下都要現形!反對?是誰在反對?反對理由站得住腳?別忘了廢除禁行機車會損害多少人的利益!別妄提那種完全沒人反對,一副天下太平模樣的提案!因為那等於「無影響力」!
我想告訴貴會!不要有世界和平這種天真想法!問題遇到了是要解決的!貴會知道機車族目前遇到什麼問題了嗎?交通部之所以堅持禁行機車,他們究竟受到什麼樣的壓力?貴會如果不從壓力這方面突破,滿腔熱血?可惜了!

不要覺得把交通部長拖出來很可笑!如果能動到部長那邊,對議題後續的發酵是有幫助的!不像在這裡,過了兩天本文章不在「熱門」了,誰還理貴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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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就講車向分流 車速分道八個字…你硬要看成車速分流我也無解了。 何謂車向分流? 左轉提前靠左,右轉提前靠右,直行走中間。這個概念下怎麼會有禁行機車啊? 大哥您真的很幽默,希望您是真的是來想交換意見。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5 12:36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這個只能推了!
必須讓政府重視這問題 並著手開始修法
還給廣大機車族群原本就該擁有的權益!
xboy200 發表於 2017-1-4 22:46
政府跟車商就喜歡你這個「先有」啦!

為什麼貴會覺得車速分道就等於廢除禁行機車?那四個大字有因為車速 ...

我明明就講車向分流 車速分道八個字…你硬要看成車速分流我也無解了。

何謂車向分流? 左轉提前靠左,右轉提前靠右,直行走中間。這個概念下怎麼會有禁行機車啊?
大哥您真的很幽默,希望您是真的是來想交換意見。

PS.提案書是一個原則和大概念。我覺得你一直討論的東西叫實行計畫書,這個東西還很後面,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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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xboy200 : 大部份都車向分流???? 你說的車向分流是機車右轉靠右、左轉靠右嗎? 那對不起,你的車向分流和本會的車向分流完全不同   發表於 2017-1-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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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會的車向分流不是用路基本常識嗎?還需要提案?大多數用路人已經在做了啊!  發表於 2017-1-5 18:43
說真的"路權"這名詞是台灣專有的.前陣子香港朋友來台灣還問說啥叫路權....
希望台灣能真正與世界接軌.別口喊民主自由.實施上跟共產黨沒兩樣....
歡喜做.甘願受.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18.gif" class="v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