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也是勞務所得,只是工作內容是公務,薪水由人民納稅的金錢所支付,其得之薪資也是要納稅的,說是人民錢養的?太自視甚高了。
開始說一些我聽不懂的讀法條
說看我跟我女友都有喝酒的樣子
要依法對我女友執行酒測
如果我拒絕的話就要開一張拒絕酒測的罰單
要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之類的~~
我問鴿子我們守法公民你憑什麼侵犯我的人身自由
我女友明明沒有喝酒!!!
你憑什麼強迫她酒測?
然後鴿子開始搬出那套
你再凹下去可能涉及妨害公務blah blah等等的東西出來
好歹我也是懂一點法律的
我對鴿子說我們沒有犯罪嫌疑你是不能這樣公開來講的 因為警方從你倆身上聞到酒味,或許是你散發的也可能是你女友沾附的,但已經達到發動合理懷疑的要件了,所以你說的bala bala就是警方在宣讀你們的權利,並你們是通過路檢點,本來就可以合法攔查,所以當下沒有侵犯人身自由的問題。因此你真的只有懂 一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點法律。差點忘了說,如果你當下阻礙警方對當事人酒測,你的確可能會被用妨礙公務送辦。更何況酒測機是會有誤差的
之前常看到說有人真的沒喝酒或只吃一碗麻油雞但測出來是超標的 酒測器都有定期送標檢局檢驗並附有證明文件,而且基本上警方也是超過標準的0.03mg/L才會開罰來規避誤差,因此即使用這點去法院反駁都會被笑,另你說的 常看到說有人真的沒喝酒或只吃一碗麻油雞但測出來是超標的,我基本上還真不常聽過,至於麻油雞是大多人愛吃全酒的,當然會超標。
有時間的話多去抓一下壞人卡實在~~
不要沒事就找我們小市民下手 壞人的定義很多、範圍很廣,當下你們有酒味,合理懷疑是公共危險罪的嫌疑人,也就是你口中的壞人,雖然事後酒測為0不構成犯罪,當沒酒測誰能定奪?
其實整篇文章的重點在這裡"女友則是幾乎沒喝酒,真要說的話大概就是一開始的時候不小心喝到一小口而已馬上吐掉~~",你女友就是自己知道有此事,才擔心到底會不會超標,而你也是知道有此事,所以才歇斯底里的想盡辦法盧著不想要女友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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