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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社區的地下/室內停車場修理車輛是違法嗎?

只能怪台灣太多沒有公德心及同理心之人
東西放到別人的停車格或是超大鞋櫃直接放在樓梯口的一堆
還指望修車弄得地下室滿地油漬會自己清?
弄到油漬我看也很難清了尤其是AC
所以很多管理規章都有規定
不然對那些守規矩的人不會不公平嗎?
大家都有按規定繳管理費
掃地阿姨阿伯也是很辛苦
看社區等級吧,我家社區分得更明,不是四個輪子絕對不能進入特定區域,管你車牌什麼顏色。

不過,一般人看到你在用車子當然是先制止在說,誰知道你在幹嘛?
就算你說明清楚,他也只是盡他工作本分,畢竟住戶看到投訴到管委會,他被換工作,你負責他的生計嗎?

至於違法與否得看你們社區的條例,警察絕對、保證、100%不會管,除非你在地下室是要縱火還是"西圖"。
13#
SE-R 2016-12-13 09:05 只看這個作者
去管委會查停車管理辦法, 有沒有明定停車場不得修車
笑死人,你叫那管理員去看看其他車位上,一堆老爺爛車,它的底下地板是不是一堆油漬,你問他失火誰要負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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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2-13 23:54
回覆 天生魯蛇 : 就因為是住山上,所以市面要看,別活在塔里~~~~~  發表於 2016-12-13 11:46
回覆 climaxes : 抱歉,我住山上,我愛怎麼修就怎麼修,比你住在那可悲的鋼筋水泥牢籠裡、整天塞車好上幾萬倍!  發表於 2016-12-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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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自己住的地方一堆老爺爛車,就認為所有的地方都一樣,真是好笑~~~~~~~~~~~  發表於 2016-12-13 10:29
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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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發表於 2016-12-13 09:45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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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jokway78 2016-12-13 09:54 只看這個作者
站在安全問題,當然是全體住戶的安全為優先,只是大多的社區不會有那方面的規章條例。小修小弄不造成噪音或汙染的事情多多少少都無法避免,所以,還是到空曠的地方弄吧。
16#
cleverandy 2016-12-13 10:51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cleverandy 於 2016-12-13 10:56 編輯
蘇洛 發表於 2016-12-13 08:02
我住的地方也不行
而且每一個修車者都不是只是換鍊條
曾經有住戶搞引擎


對於可能有修車者會修油路,修引擎等,外行人很難分辨和管理,我是同意的

不過我屋院那個停車場其實有點特別,其實不算地下室,門口就是路邊路面,而單是我樓下那層的停車場是大概六棟大廈左右共用連起來,超級大型,寬闊,天花有消防噴水裝置,有機會等一下回去補一下圖
直接詢問你們的管委會不就有答案了嗎..............
cleverandy 發表於 2016-12-13 10:51
對於可能有修車者會修油路,修引擎等,外行人很難分辨和管理,我是同意的

不過我屋院那個停車場其實有點 ...

天花板上那個是泡沫滅火設備,不是灑水.

鬼島被害妄想症的人就是很多,動不動就喜歡指著別人說啊那樣很危險、這樣好危險.

那我請問,地下室不能修車,我把車子搬去室內修就不會有風險?
別人家煮飯開瓦斯也好危險喔zzz 瓦斯管線漏氣怎麼辦請問社區的地下/室內停車場修理車輛是違法嗎?6249


要是我是你,我就不管他,我在我的產權範圍內做我的事──修車,你區區一個管委會管不著,而且我不覺得那會影響到公共安全,再者路上一堆機車行,也沒聽說過有人修摩托車修到起火、沒放滅火器的機車行滿街都是!

要罰就來罰,要告就來告,上法院再來慢慢講,讓法官告訴你們的管委會甚麼叫做「自由」甚麼叫做「危害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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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2-13 23:54
還有你確定天花板上那個是泡沫滅火設備,不是灑水設備?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2-13 15:30
你這樣想有點自私,如果真的剛好消防設備有問題燒起來了,修車的那個人有能力負責嗎?會出事大多都是像你這種想法的的人,等出事了嘴就不說話了,有那一次出事那個人有想後果有想到人家方不方便?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2-13 15:19
回覆 天生魯蛇 : 憲法??上次被打槍了還不夠,產權?很大嗎??妨害到其他有產權的人,一樣違法,可被強制執行,多讀點憲法裡的"自由"吧~~   發表於 2016-12-13 13:25
回覆 climaxes : 我的產權就是我想怎就怎樣,沒讀過憲法的話,去讀一下。有沒有危害公眾安全,不是你們這些迫害妄想症的人說得算.  發表於 2016-12-13 12:01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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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kevin.lo 2016-12-13 11:09 只看這個作者
問問管委會吧
畢竟是私人的地方
保全當然要以最嚴緊的態度值型
不然有問題或是住戶投訴
保全會飯碗不保
20#
kevinch 2016-12-13 11:5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kevinch 於 2016-12-14 09:22 編輯

你的問題有點難解釋

集合式住宅 在成立管理委員會後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會編訂住戶公約
此住戶公約會再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逐條表決
住戶公約要通過需要達到法定人數的區分所有權人表決同意後才可執行
住戶公約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表決,同意後須送內政部報備核定
當核定後,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就必須遵守住戶公約

簡單來說:法律---全國所有人民遵守,執法人員執法依據
        住戶公約社區住戶遵守,管委會&物管公司執行依據


也就是說:
你在社區 區分共有(公共區域)地方做任何事,必須遵守住戶公約內之規定
如果住戶公約有明定你不可以再區分共有區域修車
那保全有權禁止,但只能勸導無權立即禁止

如果住戶公約沒有明訂,那保全也只能勸導
但如果你再做的事有危害社區公共安全,則法律大於住戶公約
保全可依權責禁止你該項動作


另外
你在社區 區分私有(花錢買的)地方做任何事,則住戶公約無權約束
但如果你在做的事有危害社區公共安全,則法律大於住戶公約
保全可依權責禁止你該項動作


以上有聽懂嗎?

換句話說:
你在社區公共區域(停車場)修車
除非住戶公約有說不可以!保全也只能請勸說你停止修車,收拾乾淨
(報警! 警察也無法管,因為社區內屬於自治區域!  除非他說你危害公共安全)


再來:
你在社區自己花錢買的停車格修車
就算住戶公約有說不可以!但那是你私有的區域
保全也只能勸說!無權禁止你
(就算報警! 警察也無法管!  除非他說你危害公共安全)


最後如果真的跟管會鬧翻,管委會如真要禁止你這個動作(修車)
那管委會也不行用管委會 會議自行公告禁止!
因為這有關住戶公約明定的條文
如果要禁止則必須修訂住戶公約
還要到達區分所有權,合法人數同意才能修訂
就算真的已修訂住戶公約,也還須送內政部報備核定後
住戶公約才能生效!


以上我想很多可能會看不懂!


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本人
管委會====所有住戶推派社區自治成員(無給職)
區分共有===公
區分私有===住家&停車格(你自己花錢買的)
約定共有===不在這個討論範圍-不解說
約定私有===不在這個討論範圍-不解說


管委會只能約束公設區域,訂定規則後由物管或保全去執行
唯一例外: 法律絕對大於住戶公約(如你的行為有危害大眾安全,則法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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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推不行  發表於 2016-12-1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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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2-1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