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保證以下所陳述皆為有物證或人證之事實 若有不實之處請SKODA保留此頁面為證 逕行向本人提告 本人願意負法律責任
在第三方鑑定結果出來前 本人無法 也無意將所有問題歸咎於產品瑕疵
本人於今年五月份 向中古車行購入2014年4月出廠 10月領牌之Skoda Rapid Spaceback,使用半個多月後 發現車頂全景玻璃有裂痕及圓滑凸點,購入時我確定並未有此現象,加上車輛還在兩年原廠保固中,所以5/30就直接把車子開至內湖廠(離我比較近),請接待人員看一下是怎麼回事.
接待人員表示 裂痕是撞擊造成,我提出 撞擊為什麼沒有明顯撞擊凹陷點,卻反倒有數個圓滑凸點?接待人員表示 玻璃被撞擊會產生凸點.我對此不合理的說法表達不能接受(或許版上有這方面的專家可以解釋 麻煩不吝指正).撥打080服務電話反應此不合理之處,稍晚 內湖廠服務人員打來,表示他們鑑定結果就是這樣,如果我不接受可以去其它服務廠.而我再次致電080服務中心,表示我對這樣的說法無法接受,而080服務人員回應說會向上反應.
之後 我又去北投廠,北投廠也持相同說法,仍說玻璃被撞擊會產生凸點(但有拍照說會請國外原廠鑑定),在我向080服務中心反應後一週,始終沒有接到回覆,所以6/7我再次致電080服務中心,080服務中心則回覆說以現場人員判斷為準.
080服務電話應該是消費者與服務廠看法不同時,所反應的管道,但080服務人員說會向上反應,又遲遲不與我聯絡.在我再次打去時又說以現場人員判斷為準,那個人好奇設置080服務電話的用處在於?
p.s 我去內湖廠及北投廠都是請接待人員幫我看看,並沒有一口咬定是產品的問題.
又p.s 我遇到的情況 並不表示其他車主或是準車主也會遇到 只是就個人經驗提出分享
在080服務中心以及內湖廠北投廠皆表示玻璃被撞擊會產生凸點,而本人無法接受這種解釋下,向行政院消保處提出申訴,之後接到北市法務局及北市商業處的信函,其中也載明7/6號至商業處說明及商議.收到信函後(相信SKODA公司與北投廠-喬順汽車也有收到),接到喬順汽車來電,表示經鑑定結果凹點是撞擊造成,凸點是有補過.但因為電話中所述鑑定結果凹凸點數目與事實不符,我也未在電話中多作回應.
7/6我準時抵達商業處,但遲遲未見原廠與北投廠的代表出現,商業處黃先生分別致電兩家公司,原廠回覆中古車他們不負責,北投廠則表示稍晚回電,因為兩家公司都未出席,商業處黃先生只好請我先回去.(商業處來函中第三條註明"如已達共識處理或不克出席者,請即通知本處)
7/7號喬順汽車寄了e-mail給商業處,商業處黃先生再轉寄給我.(內容如照片)
首先 若一年九個月後就不是產品瑕疵,那原廠為什麼要提供兩年保固?又或反過來說 只要在原廠保固期間,就算是一年十一個月,也不能就此卸責吧? 另外文中提到無相同案例足證非產品問題就更有討論空間了吧?沒發生過就表示不可能發生嗎?
其次 在共同除外事項中,喬順汽車在第一條玻璃字樣下劃黑線,試圖指出玻璃是不在保固範圍內,但卻忽略了下方第10條(我有劃紅線)"延長保固合約將可能被減少保固範圍或終止"也就是說 喬順汽車是用延長保固合約來回應原廠保固期間的問題.而若非第一手車主,即使在原廠保固期中原廠就可以不負責?
最後 一開始內湖廠北投廠以及080服務中心都堅持玻璃被撞擊會產生凸點,之後又說經鑑定凸點是補過,(從照片可以看出有補過實在令人佩服) 前後說詞反覆.
在奧迪福斯汽車(skoda現在是由原廠來台經營 所以隸屬同集團的奧迪福斯汽車 在此正名)以及北投廠(喬順汽車)第一次協調會皆不出席下 北市商業處又將案件轉回給消保官 之後也接到來函 於8/8號開第二次協調會
第二次協調會雙方皆有出席 但由於消保官並非法官 所以只能試圖促成申訴與被申訴方達成共識 對於被申訴方對於說詞反覆 鑑定結果是否合理等並無強制力 以及被申訴方對於此完全不作解釋 只是一再強調 裂痕是撞擊造成 凸點是有補過(說凸點可能是前車主有補過 車上為凸點鑑定結果卻判斷為凹點的部分 則堅持說進廠由接待人員看到時是凹點 有無影射是我事後去補就不得而知了)
但個人好奇的部分是 我只聽說過把凹點補平 倒沒聽說過把凹點補成凸點 以及 若前車主有補平(所以我才沒看出來) 那為何在玻璃產生裂痕時 補平的地方會同時凸起?
小插曲 奧迪福斯的代表人會中提到 補過的凸點 隨便找個玻璃行看看就知道了 我回說 我找玻璃行看 結果貴公司會接受嗎? 代表人又不回答
以及在消保官提出說 找公正第三方鑑定 奧迪福斯代表人又表示要找學術機構鑑定(一下玻璃行一下學術機構 搞得我好亂阿..) 最後在消保官印出一份鑑定機構表給雙方 請雙方自行協調要交由哪個單位鑑定後 喬順汽車與奧迪福斯汽車代表人則稱還有事 迅速離開 我也不知道要跟哪位討論找誰鑑定
整個過程中 明確可知的是 被申訴方堅持裂痕是撞擊造成 凸點是補過 對說詞反覆及是否合理完全不作解釋 也強調若雙方皆同意的公正第三方鑑定為產品瑕疵 他們願意負責(但人跑很快我也不知道找誰討論 也沒說之後跟誰聯絡)
保固期中回廠 不管原廠說法是否合理 車主須負自行舉證之責 這是我學到的事情 我會從消保官提供的鑑定單位中 挑選較近的單位尋求鑑定
p.s 我再次強調 在鑑定結果出爐前 我無意將問題歸咎於產品瑕疵 我只是對原廠處理的方式作出分享
再p.s 根據消保官的說法 我在(北投廠)喬順汽車 只有進行鑑定 沒有消費關係 所以不干喬順汽車的事 本人在此致歉 也感謝喬順汽車的出席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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