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惡法就不是法?

人家是去抗議政府不守法陳情了幾年,立法院通過法案程序如此冗長的法都通過了
拿些假民調為藉口就不施行,全民監督的意義就要適時地發揮。
不然當初學生老師癱瘓立法院反黑箱怎麼這麼多人支持?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
我都會在家裡聽聽音樂、畫畫或是練練書法寫毛筆字,織毛線衣、彈彈古箏、學學插花....
偶而還會去大馬路上扶老太太過馬路,有時候一天還兩次呢!
不用扯到別的法條是不是惡法
就單單依紅牌上國道
這不是三讀通過嗎
不然怎麼一堆人堅持上國道
回覆我沒理的話請PM
43#
jo$h 2016-8-12 09:14 只看這個作者
等最近那台倒車的國產羊上市

十之八九會去和交通部用力橋的....
惡法依法 但我可以選擇不遵守
而我唯一尊重他是法律的方式 罰單開了我就繳
這樣一來 還有什麼問題嗎?
有沒有人把所謂三讀通過的完整法條貼上來? 完整的喔, 不要斷章取義的!

讓大家看看到底交通部違了甚麼法?

給個讚

自問自答: 以下節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2 12:37
如何界定『惡法』

在未來....
歡迎各位來到只要認為不讓自己喜歡(得利)的法案,皆是為『惡法』的世界
大C.C.數不等於大馬力和大扭力!
其實我覺得這是有語病的,不應該說是惡法,而是交通部違法,三讀通過的條例,責令交通部針對重車在國道上進行開放,而交通部已經五年,置若罔聞,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麥來
gtiandy 發表於 2016-8-12 10:11
有沒有人把所謂三讀通過的完整法條貼上來? 完整的喔, 不要斷章取義的!

讓大家看看到底交通部違了甚麼法? ...

自問自答:

以下節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
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0040012&FLNO=9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修正案重點整理

給個讚

回覆 fox0315 : 但很多人都說交通部違法, 我就很好奇去找了法條...  發表於 2016-8-12 16:29
我看條文意思是說交通部有公告行駛路段的話就可以騎上去啊!沒明令交通部一定得公告 實在看不出哪裡違法...........  發表於 2016-8-12 15:45
你現在可以半夜去便利商店買宵夜,不會被抓走。
可以上網罵國家元首。都是20,30年前前人在平和的溝通下無效,
走向激烈抗爭才得來的。

給個讚

沒經過戒嚴時代的人,總以為自由是天經地義的,總統直選是理所當然的 殊不知,當年當權者是用何種神聖的理由反對改變,最後經過前人的自焚和抗爭後入獄,犧牲了年輕的歲月,才得到今日習以為常的自由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12 21:57
當你在享受一切利益時,你幾時對那些革命先烈致過一絲敬意?
在批評別人以及取樣民調不公布的情況下,惡法亦法但當法條凌駕根本大法時,我不懂發的效力位於何處?
政府不願意面對,那麼只能運用非常手段逼其表態
人民一定是窮盡一切合法手段無法得到善意或具有基礎性回應,才會運用自身迫使國家改變

最後我必須講一句,所謂的民調在機率與統計下對於龐大的母體卻只採用萬分之一不到做為信賴水準,你認為他真的值得信賴嗎?
行人有帝王條款、開車有絕對路權、騎機車像二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