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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汽車良好觀感,再添一樁!

這會是A柱死角嗎?看起來好恐怖!車子還一跳一跳
就算被A柱擋住了撞到沒有立即停車來輾過去,輾過就算了還去強行拉傷者...從頭到尾錯得離譜...
很多人關心傷者,google到的新聞是骨折在加護病房急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ew/20160628/8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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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昨天我看某新聞台報導說只有擦傷. 忘了是哪一台媒體了......差真多  發表於 2016-6-29 08:49
83#
Nite 2016-6-29 09:03 只看這個作者
記得在美國,汽車是可以被當作殺人工具
所以撞到人是可以以謀殺起訴....?

台灣...駕照都太好考了
法規也都太鬆了...
稍微修改嚴格一點我看...就會有一堆人喇喇銼
Masked_Wang 發表於 2016-6-28 12:59
樓主這樣的仇恨理論,似乎不大恰當。

我個人認為,親身在國外開過高速公路不下20次的感想,外國人的交通禮 ...

您這說法不是很合法理
四輪車撞人行道上的行人就是不對
不能因為這樣,就要行人不出門

同理,高速公路亦然
不能因為大型重機會被汽車撞
就禁止大型重機上國道

況且大型重機繳稅與汽車相當
沒有理由禁止付費者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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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發表於 2016-6-29 09:17
ufjk0816 發表於 2016-6-29 09:04
您這說法不是很合法理
四輪車撞人行道上的行人就是不對
不能因為這樣,就要行人不出門

講到重點了.....不能只要收錢而不做事,然後找一堆理由來自圓其說!....俺現在1300CC的重機要交的稅金和保險費可是比汽車還貴啊.........
人才是最重要的
不管汽車機車都是人在駕駛
駕駛人守交通規則才是重點!
不然哪種交通工具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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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發表於 2016-6-29 09:21
這個真的很誇張...撞到人就算了 還拖行那麼遠 又前後輪二次輾壓...四輪汽車良好觀感,再添一樁!1947
阿彌陀佛,那位小姐沒事吧,太可怕了,駕駛人根本沒看到她似的一直開><""
三寶開車撞倒翻滾我無極限~~~
其實不管騎車開車或是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況,就是唯一準則。法律一直都存在,只是有沒有遵守而已。這種情況,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