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24492793 發表於 2016-4-25 19:31 ![假冒原廠車台疑雲,原廠承認疏失,今登門送證明澄清5308|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所以樓主不用怕可以繼續毀謗下去的魯蛇給你靠這樣對嗎?
就跟你講依照客觀的證據,懷疑有詐欺的嫌疑,就不會有憑空捏造事實,進而構成誹謗的問題,你是沒看懂?
樓主提出的證據有哪一點是造假嗎? 沒有
且這種消費問題,基本上屬於公共利益的範疇,要認定是誹謗更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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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了,民法和刑法是分開的,你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去告免錢的,可以;刑事無罪,民事自然就不用賠
你要單獨告民事求償,可以,請先問問你自己打算賠多少錢,然繳交裁判費
民事訴訟法第77-13條: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 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一十元;逾一百萬元至 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九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 收八十八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七元;逾十億元部分, 每萬元徵收六十六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附上刑法誹謗罪的構成要件,請自己看清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