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寫給剪彩市長得到的回覆如下,看完就會想放棄新北市的交通了。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臺1甲線三重區及新莊區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一案,辦理情形如下:經查臺1甲線(三重段及新莊段)原僅三重區重新路5段外側劃設路面邊線,考量標線劃設一致性,本府養護工程處已於近日陸續刨鋪該路段道路改繪為快慢車道分隔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故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另查臺1甲線車流量大、內側車道車速較快,且部分路口設有左轉車道及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管制,為避免機慢車變換車道頻率及橫向移動距離增加而影響行車安全及加重事故嚴重性,宜維持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之規定。感謝您的來信及對市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江崇聖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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