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wu86 發表於 2016-3-20 11:15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件事:擺放三角形的故障標誌3668]()
之前有一案例 高速公路車禍 當事人下車擺警示牌結果被撞死了~判決結果是 撞死人的免賠
原因是 當時他的車輛 ...
的確是如此,
所以我的故障標誌是放置在前座座椅的底下,不是在行李廂的蓋子上面,
萬一有必須在路肩,甚至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所以無法滑離車道的時候,
能夠馬上派上用場,減少暴露在危險的空窗期.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5 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滑離車
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滑離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逐漸減速駛進路肩
,車身或所載貨物突出部分,須全部離開車道。待援期間除顯示危險警告
燈外,並在故障車輛後方五十公尺至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
。
前項情形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應在故障車輛後方
一百公尺以上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同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
察機關協助處理。
大型重型機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
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可於
夜間距離二百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及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
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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