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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孩子~

21#
ruiyu 2016-3-8 02:38 只看這個作者
窮及無聊 發表於 2016-3-7 17:47 傻孩子~7999
九年義務教育,國文老師都幹嘛去了?

所以最後的重點是想表達~~

詞不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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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會看[直文章]?簡單的[比喻文]有點腦子的人就看得懂吧?找回自己的[閱讀思考]能力吧!加油  發表於 2016-3-8 09:23
本文章最後由 84865426 於 2016-3-8 03:22 編輯
ruiyu 發表於 2016-3-8 02:38 傻孩子~4105
所以最後的重點是想表達~~

詞不達意~~??

指桑罵槐
借題發揮
一篇文章寫的落落長(幻想文)
這種人才不去當記者真是可惜

等等他又會說見微知著了
當然會切上一頁

但就像新聞台抓到一個大一點點的新聞就連續給你報導1,2週...每個小時重覆重覆再重複

相信報到後面你也會邊幹譙邊轉台
不是爭取重不重要

你每天看大車違規觀感,小車違規觀感,卡車違規觀感,剛開始很有趣..到後面就像新聞台的重播

這叫抱怨

想協助就約政府機關開會吧
dcage123 發表於 2016-3-8 08:42 傻孩子~3030
不是爭取重不重要

你每天看大車違規觀感,小車違規觀感,卡車違規觀感,剛開始很有趣..到後面就像新聞台的重 ...

我說過了啊 ~

禁行機車洗腦之下,連董建一都跳出來說,"觀感"

這種情形下要怎麼跟官方談 .

而過年前我們跟官方接觸了,本來要在台北市試辦塗銷禁行機車路段的,就柯p一個人出嘴
,擋掉了試辦的機會 .

你以為我們都沒在做事,只有嘴砲喔
本文章最後由 dcage123 於 2016-3-8 09:16 編輯

那位就別提了.......
當初和我爭進警察能校園執法的事情我還腦袋很清楚


那就用力做,約一次不夠約兩次,兩次不夠約三次,看看紅牌上國道約了幾次還在奮戰

少點網路上的爭吵,什麼大車怎樣小車怎樣,阿不就都是車,在座就算是年輕人早晚也會開四輪,開四輪的相信有8成家裡也有歐多拜......


而且本來就會有車種分道之分
如果造你內容講的..車種不該分道..我是不反對拉

這也意味著國道卡車能進最內側
國小校區門口可以開砂石車
市民高架橋大卡車能隨意進出
而且本來就會有車種分道之分
如果造你內容講的..車種不該分道..我是不反對拉

這也意味著國道卡車能進最內側
國小校區門口可以開砂石車
市民高架橋大卡車能隨意進出

這部份我有點不同的看法,大家交流看看。
1.限制國道卡車(大型車)不能進最內側=本質上還是因為速度分流,大型車加/減速需要的時間/距離,很容易跟小型車產生[不等速]的危險;大家需要加速時它加速慢堵上了,大家需要急減速時它追撞了,保持更長車距、路面利用效率差。
2.國小校區門口可以開砂石車=在都會區之外、省道旁的中小學校,門前的路確實是可以的,這一題除了上述1.的[不等速]危險之外,還有卡關的是相對於城市路幅的車輛體積與視野。
3.市民高架橋大卡車能隨意進出=都會區(市容)禁制是問題之一,橋樑負重壽命才是主因。
以上看似在做[車種分道],但本質上的出發點乃是[速度][體積][負重]問題,而這三點要說成為大型重機的限制原因,理由有點牽強。

我是比較反對現行紅牌車[無條件]直上國道,因為[合法]但不[合理]啊;本心希望能重新商議紅牌的定義,不再怠惰的只以排氣量做粗陋簡略的劃分,必須考量[馬力][尺寸][重量][車型]...等,這些代表一定程度[穩定性]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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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像汽車覺得機車解禁一樣會影響自己..... 卡車解禁也一堆人覺得會影響自己....  發表於 2016-3-8 23:22
dcage123 發表於 2016-3-8 09:12 傻孩子~5826
那位就別提了.......
當初和我爭進警察能校園執法的事情我還腦袋很清楚

少些網路的爭吵 ??

你不妨告訴我,我騎小白牌,為什麼要接受禁行機車的約束 ?
而我騎紅牌就不用 ?

騎機車的是我 , 不是機車騎我 .
本文章最後由 dcage123 於 2016-3-8 23:27 編輯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6-3-8 21:20 傻孩子~416
少些網路的爭吵 ??

你不妨告訴我,我騎小白牌,為什麼要接受禁行機車的約束 ?


我騎小白牌的時候也同樣要招受約束...我又不是沒有小白牌.....
我開車時在忠孝東路也不能待轉....得三段式轉彎...

同理
拉拉車隊司機也能說為何我要被受限制路線..........
要針對單一車種吵來吵去的話...
那我只好支持全車種不設禁...........這樣以後沒啥好吵的..省得煩..不分車種家一起合作幹譙交通部...省得網路吵來吵去
煩不煩,我綠牌可以直接左轉就直接轉了,我是按照地上的標線騎耶。
三段左轉?我家這邊沒那種路可以三段左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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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在說上面那位,忘記引文了XD  發表於 2016-3-9 19:21
你看清楚文章吧  發表於 2016-3-9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