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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撞到人算肇逃? 女駕駛遭判一年四個月

31#
lq9269 2016-1-29 10:41 只看這個作者
vwpassat 發表於 2016-1-29 00:09 沒撞到人算肇逃? 女駕駛遭判一年四個月5149
這個才誇張!
從內線道直接右轉進巷子後,馬上180度大迴轉往回走後,再闖紅燈左轉烙跑。
彰化縣彰鹿路嚴重 ...

白車運氣太好..
本身狂超車 + 三寶機車...


如果慢慢開..
應該不會那麼嚴重

PS:
汽車不是肇事主因喔
32#
lq9269 2016-1-29 10:42 只看這個作者
jessemoto 發表於 2016-1-29 07:59 沒撞到人算肇逃? 女駕駛遭判一年四個月6992
我認為這判的不錯,太多汽車駕駛人慣性在右側(外線)對機車逼車,尤其計程車根本屢見不鮮。

計程車司機逼完 ...

害人撞車 或 害人自摔  也是有責任的喔!

只是要舉證才有效...
那逼車沒撞到人到底行不行?
套這案例距離過近就算駕車者無意但前車感到有心理壓力造成自摔也不是不可能
在路上有被逼過車的應該都可以理解被後車貼很近的那種感覺吧!
還是大家都去坐大眾交通運輸算了呢??
這太離譜  汽車 隔山打牛 機車   有錄影證據是有直接關西嗎  沒直接關西 就應該沒有事  如果有人騎機車剛好心臟病發  這要算誰的  旁邊路過的都要算 嚇到他了   天阿
我也遇過一次,我要過馬路,站在人行道的邊緣,沒有任何動作,一台機車從我前面"壘蟬"由左至右滑過去,對方馬上爬起來叫我不準離開!不然他要"烙人來"。他說我嚇到他了;後來110來了,警察看他一副鳥樣(約18~20的男孩),檢查了他的駕照後,開了一張"改裝車輛"給他,叫他離開!
本來想跟著訐譙的,但是看到判決書後才知道,這是一起類似"逼車"而致人驚嚇後死亡的好判例,以後被逼車的都可以依這判例來尋求保障,而不是逼車的人「啊我又沒有撞到你」、「啊是他自己摔車的不關我事」就可以脫罪,隨意侵犯他人的路權致人受傷或死亡一樣有罪。

法官,判得好!!
這不是現場看到很難說對錯

西濱路口總是會有天兵直接內側左轉

嚇到摔車,因果關係也是該賠錢
沒撞到,不代表未肇事。
只要檢方提供的證據明確充足,
讓法官有依據來判決,
就算本案的車主未直接撞擊,
還是會科以相當的刑罰。

看了標題,還以為國內又出一位恐龍法官?
看完判決書內容,私下認為此法官應該有在騎機車。
同意,判得好!
我覺得比較好笑的是一堆人平常都愛罵記者新聞都亂報
新聞根本都製造業
結果看到這種新聞還是照單全吃沒撞到人算肇逃? 女駕駛遭判一年四個月2881
從頭到尾根本沒個影片還能譙的這麼開心....
我只能說在台灣恐龍的不只是法官....
40#
廷咩 2016-1-29 14:19 只看這個作者
結論就是
因為
人死了
才判刑
如果人受傷沒死(自摔無碰撞,警察也懶得受理)
除非有影片可證明,前因後果
幾乎不會有這件案子
更不會有這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