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因人而設的才有效,最令人詬病的就是想到那做到那,不管適合與否就是要民眾配合-------無能+腦殘
機車會自然?想太多吧,有幾起?人為縱火?有幾起?這樣就打翻一竿船,可笑想法
比起汽機車行駛?駕駛與行人真的危險太多了,那更應該禁開汽機車,
商圈停機車?當然可以特別規劃,走幾分鐘的不停?笑話,一定是沒規劃+指示牌吧
騎樓停機車行人推嬰兒車都可互閃,為何不能停機車,還是官商勾,把騎樓作窄了,你沒看過畫線停45度的?
消防設備原是要到處都有,為何越來越少,官商勾?窄巷,住戶門前為何把畫紅線,有夠阿壩,不會進去做幾個消防栓嗎?
消防車不會作窄一點嗎,或其他方法,----納稅的錢呢?
房子是每個人最終地點,卻因為要幾個人無能腦殘想法不能安居,---------有夠自私,有夠自私,有夠自私,講三遍
對了,好像沒看過(很少?)英勇的消防弟兄接長打火水管,建議加強訓練
還有,建議地下室要禁停汽機車,因為萬一自然,縱火發生燒壞發電機,跟電梯,又出口少,你可能只有50%的活命機會,
為防範1,而噁殺了99的無能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