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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的電動機車滿街跑.不到台幣3萬元...

本文章最後由 mercedesm 於 2015-10-9 01:37 編輯

老大你貼這些都是貴的啦
一台一萬左右的一大堆呢

當然啦
沒有你貼的這些強大啦

12萬的
我深深的覺得
他降價的幅度
才是成本加售價
目前的新售價
還是太貴

他目前的"包"裝"成本
實在太高了
台灣只要"保護"的產業
最後都成了"慘業"和"不務正業"
天天要"保護"
天天要"交保護費"

天天要"補助費"
最後這些個錢
還不是全體納稅人出

真的覺得這台車子不該補助
說這麼多,
問題的關鍵沒有說到也是枉然,
GOGORO為什麼要做交換電池系統?
因為台灣人基於各種原因,
愛吐槽充電式的電動機車,

比方說,
停車的地方沒有插座,
這我有深刻體會,
十年前家裡就有過一台需掛牌的電動車,
家住公寓為了這台車充電弄了條30M左右的延長線來充電,
台灣大部分家庭都有類似情況,
雖然充滿電可以跑100KM以上,
但是沒電又要怎麼充電呢??

另外,
可跑100KM的電池,
充滿又要多久時間??
循環次數又有多少次??
想想看特斯拉為什麼要開發交換電池系統,
他們也知道電動車的罩門在哪裡,
只有交換式電池可以堵住那些吐槽的人的嘴,
特斯拉的模組換電池的速度比加油還快,
有興趣的自己去找特斯拉的影片看看,

但是交換式特點反過來就是充電不自由,
這也是GGR最常被酸的一點,
對於那些愛嘴砲又不買的人來說,
交換式電池完全沒有說服力,
嫌東嫌西其實也就是,
要便宜要耐用,
最好是充電免錢維修免錢+可以自己亂搞電池,
壞了廠商還不能GGYY說要賠償,
必須無條件的換顆新電池讓他繼續亂搞,
這才是真正的台灣良心廠商對吧~~

我相信家裡擁有電動車長時間充電空間+插座的家庭,
占台灣家庭20%不到,
而這樣的人有電動車需求的比例也不高,
相較於此,
我倒覺得GGR開發交換電池系統是個明智的選擇,
既然那些人不是他主打的客群,
何必要遷就呢??

說實話,
就算政府現在開放大陸電車進口,
結果還是一樣,
充電的問題不解決,
電動車就是推動不起來,
最大的客戶永遠只能停留在,
觀光區的電動機車吧XD~~
畢竟店面可以滿足充電停放的需求,
加上短程使用不需考慮長續航,
晚上關店就充電,
非常適合啊~
臺灣市場小+政策問題
大陸市場大+政策問題
成本攤一攤反應售價
al1715 發表於 2015-10-8 21:18 中國大陸的電動機車滿街跑.不到台幣3萬元...4551

这是什么JB玩意
al1715 發表於 2015-10-8 22:57 中國大陸的電動機車滿街跑.不到台幣3萬元...6534
回復chan114...如下

全部都是大陸中央對台的情報員.都在釘經緯度.是要投氫彈到台灣.台灣獨立全部的官員百 ...

正宗的5毛狗.......
tomkls 發表於 2015-10-8 23:37 中國大陸的電動機車滿街跑.不到台幣3萬元...7802
作为大陆人我说两句,大部分的城市在市区范围内禁止摩托车行驶,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骑电动车。
我本人很喜 ...

现在武汉本地都开始抓电动车了
37#
al1715 2015-10-9 05:28 只看這個作者
提示: 該文章被管理員或版主隱藏
38#
singer 2015-10-9 13:32 只看這個作者
中國大陸的電動機車滿街跑.不到台幣3萬元.可以續航100公里.不用充電..如下照片.照片網傳被鎖住.妳台灣生產報

價12萬..請問台灣老闆是不是毒品吃太多.請問是不是精神分裂症在報價12萬元..誰會購買..乾脆跟中國大陸進口..如

果不相信..有證有據..請看中國大陸淘寶拍賣網站...請總版恢復我的照片傳網的設定..不要鎖住..控制網站發言是違

反憲法..要關監獄5年半..我電話到台北.機車網的空間..就全部毀掉.你空間架在國外.我電話到國外.機車網的空間..

就全部毀掉.請問是不是全台灣的機車店與生產公司在控制網站..我已經傷心3年..台灣八大行業之台灣企業集團.敬

啟..


我們沒有鎖任何人傳照片的權利

小老婆管理團隊不是被嚇大的

不道歉我就當你辱罵管理團隊
整個帳號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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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單純是網站管理問題,已經涉及刑事案件了,而且是非告訴乃論罪。    發表於 2015-10-9 20:16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39#
zeroad0104 2015-10-9 17:07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zhuhao5020 發表於 2015-10-9 04:05
现在武汉本地都开始抓电动车了

不是鼓勵用電瓶車嗎?
本文章最後由 agua187 於 2015-10-11 23:39 編輯

這只是網路討論區,發言是有限度的,不值得因此被法院判刑,樓主請自重。
恐嚇罪是非告訴乃論,被網路警察看到,大魔王想原諒你都不行,法院必須公事公辦。 
 
我電話到台北.機車網的空間..就全部毀掉.你空間架在國外.我電話到國外.機車網的空間..就全部毀掉.
刑法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