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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

21#
C0502 2015-9-21 00:35 只看這個作者
xboy200 發表於 2015-9-20 21:12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4459
不意外!畢竟他們也沒收到「凡事務必積極查證!並以人民福祉為優先」的公文!
隨便打打官腔,人民不追了 ...

我是直接給他們公路總局的公文
結果跟我說他們沒有收到
根本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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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火大的 現在我再發文要求會勘 到現在還沒回我  發表於 2015-9-21 13:30
讚: 5
我絕對能理解你的憤怒!  發表於 2015-9-21 01:24
去考警察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拿人民開單~月領5萬,以後還有終身俸領到死,快去考吧~

我也在努力中,被我考上,大家小心點喔~開單不手軟的喔
他不會理你的....因為他有自己的額度要顧
https://youtu.be/vLmAURovClQ
24#
Gis 2015-9-22 01:07 只看這個作者
C0502 發表於 2015-9-21 00:35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1560
我是直接給他們公路總局的公文
結果跟我說他們沒有收到
根本鬼扯

可提供一下公文連結嗎?
25#
C0502 2015-9-22 12:40 只看這個作者
Gis 發表於 2015-9-22 01:07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3583
可提供一下公文連結嗎?

公文內文我要先找一下
因為那個也是從中華民國機車黨那裡取得的
公文證號是路規字第1021007101
用這證號就可以查到相關新聞
我找到內文後再貼上來給你們看
26#
C0502 2015-9-22 12:49 只看這個作者
公文在此
102年的8越29號就已經函文給各養工處與交通局了
至今各縣市政府仍然在裝死

公路總局公文.jpg (91.57 KB, 下載次數: 30)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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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2 發表於 2015-9-22 12:49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1658
公文在此
102年的8越29號就已經函文給各養工處與交通局了
至今各縣市政府仍然在裝死 ...

感謝分享,
不過公函,由於非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第 3 條所敘明的法律或命令,
所以怹們,願意比照公路總局函請所屬的養護工程處,檢討轄區車道的配置,並且如同辦理的機率,
或許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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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命令: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等.  發表於 2015-9-22 20:54
28#
Gis 2015-9-22 21:18 只看這個作者
C0502 發表於 2015-9-22 12:49 署長信箱 我又來了6161
公文在此
102年的8越29號就已經函文給各養工處與交通局了
至今各縣市政府仍然在裝死 ...

這只是建議而且,看來法規沒改,還是無解,但看看紅牌…改了也不一定有解
發錯對象了吧...署長哪有權利管禁不禁行機車....交通部才是幕後兇手。

但部長早就死不見了,他不會理你的!!!
本文章最後由 cypressxyz 於 2015-10-1 10:32 編輯

沒屁用啦, 我以前在北市景美, 羅斯褔路, 三褔街口, 一個月中4張"禁行機車", 也是相同情況, 剛好上有人行天橋(後來拆除, 就沒拍照了), 前方剛好是公車停靠站牌, 公車進出站占用兩線道, 機車為閃躲公車騎進內側道, 剛好拍照, ...

"禁行機車"這等惡法, 居然還可以施行多年, 不知傷害了多少機車騎士!!!

要付保護費(黃牌與白牌差價), 才能騎禁行機車??有錢人命比較值錢, 沒錢的人只好騎外側車道撞違停汽車??
看來這政府的邏輯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