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紅色車有沒有責任呢? 還是違停車輛的錯? 或者是超車者沒有判斷好距離?
http://forum.jorsindo.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509/11/1355434g07gzr7w7if0gz9.jpg更新補充 :
不不 我是模擬這狀況 這不是真實事件
假設 兩台都是機車 我用低於限速前進 有個人明顯超過限速超車 但我沒有減速禮讓 或是 沒注意
且路旁有違停車輛 使得道路縮減 在這種狀況下 藍色車算自撞嗎 ? 世俗所謂的自撞(俗稱),通常是意旨駕駛人在沒有其他外力的介入,例如:單純的恍神...等等的情形,
或者是其他當事人的關係,例如:因為相對人的刻意阻擋,所以必須超車...云云的情事,
還是發生道路交通的事故,而且假設的問題,通常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
因此本案的當事人,如果有類似的際遇,
而且自己的速率是屬於比較緩慢,並且在安全的方面無隱憂的時候,
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立場,通常是建議,還是禮讓後方的車輛優先通行尤佳.
以免繁文縟節的過程,例如:處理、分析、鑑定、偵查、裁判(第一審)、第二審的程序,
就算在最後,證明是沒有過失的責任,又稱肇事的因素,但是也足以讓人覺得心力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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