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

Martin666 發表於 2015-9-7 22:50 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7326
當下因為車子太多,也沒發現自己的車損,結果沒報警,但對方隔了10多分鐘到警局報警,我就到警局協助處理 ...

太好心就是對自己殘忍

現在不管怎樣 寧願先叫警察來

也不要看自己車沒怎樣就走人

被對方反咬一口 你不是自己衰小嗎

他先報案你就吃虧了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太好心就是對自己殘忍 現在不管怎樣 寧願先叫警察來 +1 . 但是誰先報案沒差 , 重要的是蒐集證據 . 上法院看誰對誰錯 .  發表於 2015-9-8 12:20
讚: 5
真的很雖,不過還好人沒事,平安就好  發表於 2015-9-8 12:11
12129876 發表於 2015-9-7 23:16 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8151
那三寶這樣騎車不被撞才怪

車主你太好心了!!  

明顯的三寶,路上常常看到~~~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我也是騎了20年的車第一次遇到這麼猛的@@  發表於 2015-9-8 12:12
那些不保持路口淨空的,可以順便告下去,叫他們賠錢,沒問題的.

給個讚

讚: 5.0
讚: 5
XD麥啊內啦  發表於 2015-9-8 12:13
現在車子實在是太多了....每個人騎法都很難預策...30年來除了新車那1.2年從來沒保過第三責任只有保強制險的我今年汽車.機車都有保....原因無它...三寶跟車子實在多.....而且現在修車(汽機車都一樣)不只兩光師傅多又離譜的貴.....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值得考慮!  發表於 2015-9-8 11:56
當下沒報警真的是個大問題(對方去報,你反而可能會有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就看你們之後有沒有和解,在自己賠償的部份,就看你的意願,要不要讓對方陪而已~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當場雙方有同意交易2千元和解的話 ,不能構成肇事逃逸 。  發表於 2015-9-8 12:23
讚: 5
現在就等對方的答覆了,各自賠各自的損傷,如果她不願意,我也不用考慮到她了  發表於 2015-9-8 12:15
車陣中行進經過路口,小心對向轉彎車會亂插入,這種狀況看過很多了,請務必小心!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對   發表於 2015-9-8 12:23
讚: 5
真的...不過遇到神風式騎士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發表於 2015-9-8 12:16
27#
ncr 2015-9-8 10:00 只看這個作者
騎太快,沒有觀念
本文章最後由 hhhhhwei 於 2015-9-8 10:37 編輯

原本就要叫警察來啊~移車就是破壞了事故現場~可開單~

又加上對方又受傷.......(台灣法律受傷為大,違規事小...莫名其妙)

樓主花錢消災了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2665

給個讚

讚: 4.5
讚: 4
的確應該叫警察。受傷是警察管,車損是民事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管,主管單位不同。  發表於 2015-9-8 12:25
讚: 5
是呀QQ  發表於 2015-9-8 12:16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5-9-8 08:04 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4730
那些不保持路口淨空的,可以順便告下去,叫他們賠錢,沒問題的.

這樣不好啦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1905 他們塞在那也不是他們願意的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8901
ncr 發表於 2015-9-8 10:00 全身裝備保的是你的命,行車記錄器可作為事故的依據!!6779
騎太快,沒有觀念

敢問閣下,是如何斷定當時騎乘速度的?  我看我說當時車速不到60,路口減速不到40,看到對方後有做點煞,閣下也不會相信了,那請問閣下,以當時路況的判斷與看到對方加速衝出來的動作,與在那不到0.1秒的時間,會如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