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Martin666 於 2015-9-16 20:34 編輯
本人於9月6日下午從苗栗田野7-11台三回程往北時,剛過中港溪橋,就遇到傳說中的...
因為回程時車身會偏右,今天去車行才發現很嚴重!!!
水箱整個被擠到,上下三角台歪掉,前叉2隻有百分之90機率歪掉(要整隻卸下才知)
目前看得到的維修就要近6萬!!!!
當初不知道還要賠了對方2000湯藥維修費,現在好佳在有行車紀錄器,應該可以爭取到不用賠後續的
自己的我想就只能自己吸收了
104-09-08編輯
感謝各位在這板上對於本人的指教與送上溫暖
我已經把後續的處理方式告知給對方了
如果對方不接受
那我就只好對他提出告訴
也謝謝大家的支持與意見
104-09-12更新
9月9號禮拜三到當地派出所送資料(行車記錄影像、車損照、傷害診斷單、估價單)
此時派出所所長熱情招呼我詢問欲辦理業務
向他告知來的目的後,也將行車記錄器給他看過
他也讓認為責任在對方比較大
但這時在9月6日禮拜天值班的派出所員警(老鳥)
很不削的說:他那天拿了2000就想把人打發走啦
我聽了便向他解釋
之後我拿出估價單要近6萬元的修復費用
該員又說:誰知道你那個單子是不是亂開的
我便告知對方:店家會不知道這個估價單如有不實時,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嗎?
讓我覺得這員警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好!!
之後我聯絡對方,一直跟對方約定時間談和解,對方卻表示都沒有時間,終於找了一個"假姐姐"跟我敲定9月12日,結果要來的路上,當事人傳了簡訊給我,表示自己的傷口發炎,無法到現場了,於是就派了舅舅來跟我調解
但這舅舅感覺根本就在狀況外,問我要怎麼調解,我告知希望能夠恢復車禍前狀況,就很不高興的說:人都還沒好,你就要來跟我們要錢!!我給他看了行車紀錄器,他卻說前方塞車,我為何還要前進? 我聽了真是OOXX,反正一家人都認為自己沒錯就是了,最後談判破局
今日結論:對方從頭到尾都認為自己這邊沒錯,還說那個路段本來就沒有誰對誰錯,聽了讓我快吐血了!
104-09-16更新
今天終於把事前解決了,雖然過程不是很順利,得到的賠償金也不到維修費的6成,但心中的大石頭總算放下來
這次的教訓,本人一定會銘記在心,只要遇到交通事故,不論大小,一定要報警,免得自己還要被誤會有逃避之嫌,直到旁人看到了行車紀錄器畫面才說的清,也千萬不要心軟,到時吃虧的就是自己,謝謝各位!
本人也在此呼籲大家也給自己一個警惕
路上三寶多,平安回家最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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