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Lex明 於 2015-7-3 17:32 編輯
一年的夏天比一年還焱熱...
相信各位用路的騎士或駕駛都有看過~
等待紅燈期間機車或汽車都會龜在陰影遮蔽處躲太陽顏射
明明距離紅綠燈路口有段距離
但為了遮陽大老遠就停在路中間等紅綠燈
機車停車格內反而都沒有車
通常在天下橋這情形最明顯也最誇張...
今天突然想到一種狀況
若前方汽車或機車處於行進中
因號誌已經黃燈預備轉紅燈
前方的車為了遮陽
距離機車停車格還有段距離前突然停下等紅燈而遭後方車直接"推撞"或後方車自摔
而後方車有行車紀錄器能自行舉證
這種情形肇責會如何判??
小弟想到的有3種結果...
1.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他媽的應注意未注意 100%肇責
2.前方車無故停止於路中間致阻礙後方行車,
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他媽的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比55~82
3.前方車無故停止於路中間致阻礙後方行車,
後方無法即時反應閃避 前方車100%肇責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版友,哪種最終肇責情形比較容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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