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1點半左右
在一條菜市場的路上 跟一個阿伯擦到
我停下來跟他談
他說他腳被我碾到了 受傷了
我看了一下 是小破皮 大概5cm吧 一條破皮
之後我問他要怎麼賠償 雖然我自己很莫名其妙 菜市場我根本是入檔在滑 他自己擦我
他跟我索賠1000台幣 我跟他說能不能到前面銀行我領錢
之後後面因為我的關係塞車了 有人下車抗議
阿伯自己說算了算了 結果還是擋在我前面拍我車牌
我則看不到他的車牌 ... 因為他機車停在後面
之後走掉了 .. 我很擔心他事後告我肇逃
我先去派出所問備案 結果警方跟我說這不構成肇逃 因為阿伯當下沒報警 到現在也還沒報(2點)
所以我也沒備案
請問各位先知 小弟該怎麼防範 還需要備案嗎 我沒對方車牌 他有我車牌照片 雙方都沒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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