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事件: 因客人買新車
委託我幫他騎車去駿成車業維修更改身障車的事情, 與駿成接洽過程順利,唯獨有兩點爭議; 一:腳煞車要做左邊右邊,而我當下無法給駿成回覆, 我說:我回去問清楚再打給你, 我回到工作場所後一忙起來就忘記要打給駿成了, 而駿成未得到答案,便自行決定將左腳煞車改於左邊, 在交車前一天才來電告知。 而我不平的點在於,告知方式是僅告知, 在施工腳煞車前,並無確認客人(我)需求, 導致我方法跟客人交代。 二:顧客安全帽
新車配安全帽和大鎖放在車廂內, 有當場告知老闆娘,送車回來卻遺失。
我將整件事情,以及我的想法PO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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