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於9月多上班途中搶黃燈煞車不及追撞前車,當天下大雨
- 事後製作筆錄也有看到監視影片,確為我闖紅燈,快過路口時當時已變紅燈
- 不過事故當天並無開立罰單
- 但被我追撞的前車也有闖紅燈的嫌疑,追撞處已過停止線
- 請問交通部是否會依據分析研判表的違規事項在開罰呢? (根據道路監視影片,有明確拍到的話)
複製代碼 通常是任何一方的當事人有提出或提起,刑事之告訴或民事之訴訟的時候。
- 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對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金額會有所影響呢?
- 因為目前對方車體險保險公司以代付2萬多... 並轉向我求償
- 實在是很後悔也很懊惱...
- 謝謝!
複製代碼 由於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賠償之責任的時候,
通常是依據應得的比例,例如:交通警察大隊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作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意見書之肇事因素或主次因素。
給付第三人賠償之金額。
所以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有請求權的時候,
通常也比照辦理。
保險法第 94 條:
保險人於第三人由被保險人應負責任事故所致之損失,未受賠償以前,不
得以賠償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
,依其應得之比例,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保險法第 53 條 :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
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
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
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 另外有沒有辦法能夠降低保險公司求償的金額呢? 對方車子當時才買半年多,折舊...
- 再次謝謝!!
複製代碼 如果對造駕駛車輛有無故驟然減速或車道當中暫停的行為,
或許樓主得以主張損害的發生,對造與有過失,
或者自己對於損害的發生,已經善盡相當的注意,
或是損害不是因為故意或重大的過失導致,如果賠償對於自己的生計有重大之影響,
請求保險人免除或減輕請求給付的賠償金額。
民法第 217 條: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
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
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民法第 191-2 條: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不在此限。
民法第 218 條:
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
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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