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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次車禍請教

上下班途中受傷應該是公傷假吧...
怎麼會留職停薪呢?
我公司一個同事下班途中撞車...休了快十個月...
公傷假...是有薪的...只是我忘了每個月是扣3分之一還是3分之二
勞保局會支付一部分薪資的...只是不是每個月....
但公司每個月還是會有薪資給付....
細節我不確定...
但不該是留職停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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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5 19:30
12#
mix947 2014-11-5 18:59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mix947 於 2014-11-5 19:01 編輯

上下班途中車禍算職災
雇主每個月必須給付前六個月勞保申報薪資平均的30%補償金
勞保局可以去申請職賳傷病給付 金額為前6個月勞保申報薪資平均的70%(需醫師開診斷證明 最好加註無法工作)
另外可以跟公司拿勞保職賳門診單 憑此單可免醫療費用(限定因職災所產生的傷病)



詳細可私訊問我
因為我3月份上班途中也是車禍所以有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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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5 19:30
回應樓上各位
我有問過勞保局跟公司 我的狀況是屬於勞保職業災害
因為我是做餐廳的 是每個月5號發薪水  這個月薪水因為26號後就沒上班到現在 所以不是全薪
但是公司一直問我哪時候能上班  擔心的是 下個月  畢竟我現在也因為手骨折沒辦法上班
所以現在公司是想說 留我的人  但是之後的就是由勞保局職業災害申請這方面來支付
這樣不知道對還是不對??
14#
mix947 2014-11-5 19:05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mix947 於 2014-11-5 19:08 編輯
glay22kimo 發表於 2014-11-5 19:01 人生第一次車禍請教5205
回應樓上各位
我有問過勞保局跟公司 我的狀況是屬於勞保職業災害
因為我是做餐廳的 是每個月5號發薪水  這 ...

那公司除了應該給你10/1~10/25的薪水必須再給你10/26~10/31的前6個月申報薪資平均的30%補償金
勞保局也可以申請同樣日期的70%補償金(這是補償金 不列入薪資所得 所以不用申報所得稅)



無法上班期間公司還是要幫你繼續保勞健保 而且公司也是要給付無法上班期間的30%的補償金哦~~
所以M大的意思是  一直到我能去上班前 每個月公司都必須提撥30%補償金給我
而我需由11/5日開始每個月不能上班跟勞保局申請原薪資的70%金額一直到我能回去上班是嗎?
能給大大的建議是 ~

記住 它是開 左方車門 ... ...

(開左方車門 肇責比例超大 ... )
警察作筆錄 看你當時著樣說!
18#
mix947 2014-11-5 22:13 只看這個作者
glay22kimo 發表於 2014-11-5 19:12 人生第一次車禍請教5069
所以M大的意思是  一直到我能去上班前 每個月公司都必須提撥30%補償金給我
而我需由11/5日開始每個月不能上 ...

沒錯 但是必需要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書做佐證
直接了當的問他,說妳陪我修車費跟一些生活補貼,這件事就兩清!不要再想辦法囉
20#
軍事 2014-11-6 00:15 只看這個作者
跟[對方保險公司] 談賠償很正常~!

車禍後有報警

民事賠償~~有效期限為[6個月]

車損,請車行開估價單
人損,請保留醫藥收據

勞保方面,樓上大大們有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