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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國道耶!囂張駕駛隧道蛇行急停擋公車

車牌已經充分將他的個性作了完美的註釋 !!!! ~~~~~~~~~~~~~~~~~~~~~ J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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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2ff9 2014-10-25 10:40 只看這個作者
直接檢舉,大家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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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570 2014-10-25 10:41 只看這個作者
年紀越大  EQ要越好  容忍度也要越好才是!!
又或許公車有做惹惱他的事??不過  這樣太危險了就是
其實  有時看到龜車  佔用內線超車道   跟他閃大燈  也不讓   
我都想把他攔下來   跟他說     你這樣開車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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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u_20 2014-10-25 11:13 只看這個作者
是怎麼樣,在國道上這樣真的超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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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2014-10-25 11:33 只看這個作者
看看法條.... 我說是輕判啦.... 關都不用關.... 而且還可以有耍屌加分效果....

第185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185-1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劫持使用中之航空器或控制其飛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輕微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第一項之方法劫持使用中供公眾運輸之舟、車或控制其行駛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輕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85-2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航空器或其他設施毀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一把年紀了還這樣,又不是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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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軒 2014-10-25 12:21 只看這個作者
小屁孩長大.....隨著年齡的生長會變......老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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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er 2014-10-25 14:04 只看這個作者
這男的是瘋了嗎?國道上做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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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etfine 2014-10-25 16:14 只看這個作者
甚麼地方不擋
偏偏挑平均車速高的地方擋
萬一出事了,偷油塔的駕駛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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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洛 2014-10-25 16:18 只看這個作者
最近這種逼車行為是流行嗎?
還是瘟疫阿?
怎麼越來越多? 法規該改了..
這種危險行為應該重判.不該只是罰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