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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

来源: AMATSU 2014-10-13 18:47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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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小弟想請教一下 關於車禍的後續處理(機車對機車)
我是在10/8日晚上下班途中被後方追撞

當時現場是T字路口 雙向4車道 車道有雙黃線 (因為是新開路 估狗MAP還找不到)
我是在T的右上 往下轉 已切至內線並提早打方向燈
而當我離開自己的車道 車身已經在對向車道上時  遭到後方撞擊
就醫後回到現場整理車子 看到對方的剎車痕 已經在對向車道上了...(已經是逆向了吧?)

現在的問題有
1.對方未成年高中生 無照 (聽警察說 不能咬他這點 肇責跟無肇沒關?)
2.對方監護人出面後  嫌我的車行估價太高 他要求要去別家店估  我有權利拒絕嗎?
3.目前現場圖跟初步判定圖都還沒出來...  如果以各位的判斷  我的肇責比例高嗎?

請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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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有無監視器呢 有的話一定要取得 現場勘察要多留意 任何可能證據都有可能左右肇責  發表於 2014-10-1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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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塵 2014-10-13 19:13 只看這個作者
1.沒什麼能不能咬 確定的是交通大隊會開無照罰單給對方
2.建議先等現場圖及初判表出來再說 這些資料會影響肇責比 現在問..... 太早
3.既有就醫 記得開診斷證明 所有就醫資料 收據請留存
4.車損部份 可以去二家店估 取平均值 這樣誰都沒話說

車禍就醫 不管大傷小傷 宜等初判表出來再說(約一個月)
趁這個月確認傷勢大小 有些傷有潛伏性
以一個月時間來說 大多可以確認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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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 5 感謝 現場無監視器 不過對方說他有行車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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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照駕駛真的跟肇事責任無關
他無照僅能開一張罰單,這是他欠國家的
不過在和解時,無照則是對你有利的部分
建議你可以去跟處理車禍員警"善義"提醒對方無照

2.
你當然可以拒絕,但是對方一樣也能拒絕你的估價
可以像凡塵大所說取兩家店平均值,這樣雙方應該都可以信服
除非對方所指定店家估出來的價格遠低於你預期的價格

3.
沒有現場圖真的很難跟你說肇事責任
可是依你 單方面 所述應該是幾乎沒有

另外你說的剎車痕是對方承認他所留下的嗎?
如果沒有,我問你一個問題「這條路完成開通後是只有你們在騎嗎?事發後沒有其他車經過禍發生車禍嗎?」
如果你無法保證該條路僅有你們通行,那你怎麼確定那剎車痕是對方的?

4.
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用騙的也要騙到對方拿出來
然後提供給警方去研判,或是請處理員警或當地派出所幫你調監視器
不過也不要太為難警方,因為監視器從來不是警察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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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 5 感謝! 不過現場確定是沒有監視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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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b戰士 2014-10-13 20:51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方無照啊....嗯哼....

記得車子送修時可以搭小黃上下班跟回診  收據要收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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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兩回事啊 您說的部份納在強制險呢 呵~~~~  發表於 2014-10-13 21:13
還是等初判表下來再說吧~  發表於 2014-10-13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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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怎只講一半呢  發表於 2014-10-13 20:57
本文章最後由 神風小黑貓 於 2014-10-20 09:39 編輯
現在的問題有
1.對方未成年高中生 無照 (聽警察說 不能咬他這點 肇責跟無肇沒關?)

由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分析是依據駕駛行為的路權歸屬作成,
所以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的行為,可能不生影響肇事的主次因素。
但是可以影響攤提的比例多寡。
例如:肇事主次因素的攤提,雖然多以七:三合意,
   不過對方因為與有過失 or 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導致我方產生損害,
   因此得以六:四合意。
2.對方監護人出面後 嫌我的車行估價太高 他要求要去別家店估 我有權利拒絕嗎?

由於和解沒有絕對,所以雙方合意即可。
沒有違反強制或禁止的規定 or 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前提,
並且符合因此所生的損害 or 回復損害發生之前的原狀 or 填補所受損害或所失利益的原則。
但是與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和解契約的時候,須經其法定代理人的之前允許 or 之後承認,
所以敝人建議樓主不妨考慮。
3.目前現場圖跟初步判定圖都還沒出來... 如果以各位的判斷 我的肇責比例高嗎?
請賜教 謝謝

請問樓主是否方便繪製圖面
各位前輩好
小弟想請教一下 關於車禍的後續處理(機車對機車)
我是在10/8日晚上下班途中被後方追撞

當時現場是T字路口 雙向4車道 車道有雙黃線 (因為是新開路 估狗MAP還找不到)
我是在T的右上 往下轉 已切至內線並提早打方向燈
而當我離開自己的車道 車身已經在對向車道上時 遭到後方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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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2014-10-24 10:4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AMATSU 於 2014-10-24 11:07 編輯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4-10-20 09:34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4665
由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分析是依據駕駛行為的路權歸屬作成,
所以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的行為,可 ...

手畫大概是這樣  並付上GOOGLE地圖  但是那條路是新開的  地圖上還是堵死的狀態
請看下方連結
GOOGLE 地圖
街景上 左側的黃色鐵皮  現在已經是道路了 但無號誌
街景的方向 為我的行駛方向  欲左轉至黃色鐵皮的位置   在穿過前方雙黃線缺口後  被後方追撞
個人覺得有趣的一點是... 該缺口前方的雙黃線  以於上周刨除...

請賜教
補充一問 聽朋友說 事故連單上面的當事人順序
寫第一欄的通常都是 "肇事者"  第二欄才是"被害者"
真有這種說法?  我是被撞的 卻寫在第一欄= =|  現在好怕到時候我自己的車要沾牛屎...
他的車也要跟著賠...



1508156_718650188227485_8592909944628202285_n.jpg (106.89 KB, 下載次數: 170)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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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發表於 2014-10-24 10:42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8564
手畫大概是這樣  並付上GOOGLE地圖  但是那條路是新開的  地圖上還是堵死的狀態
請看下方連結
GOOGLE 地圖 ...
街景上 左側的黃色鐵皮  現在已經是道路了 但無號誌
街景的方向 為我的行駛方向  欲左轉至黃色鐵皮的位置   在穿過前方雙黃線缺口後  被後方追撞
個人覺得有趣的一點是... 該缺口前方的雙黃線  以於上周刨除...請賜教
補充一問 聽朋友說 事故連單上面的當事人順序
寫第一欄的通常都是 "肇事者"  第二欄才是"被害者"
真有這種說法?
由於肇事原因 or 主因 or 同因的當事人,「通常」是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nd 現場圖第一當事人 and 甲車。
所以坊間有此說法。
我是被撞的 卻寫在第一欄= =|
由於中平路與中平路一百八十八巷 and 中平路與皇城街的交叉路口,兩者之間沒有劃設停止線的標線,
所以樓主左轉的內側車道可能(請以現場圖 or 現場照片為準)是禁行機車,
例如: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9952
樓主左轉的內側車道,中平路與中平路一百八十八巷的交叉路口。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3708
中平路與皇城街的交叉路口。

因此...
現在好怕到時候我自己的車要沾牛屎...
他的車也要跟著賠...
由於本案的肇事分析,
可能是雙方均有過失,而且過失程度相同的結論,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請以交通警察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or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為準,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所以敝人建議樓主,
如果雙方沒有受傷,而且彼此所受損害 or 所失利益可能微薄
不妨考慮朝向各自處理」的方式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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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2014-10-30 18:43 只看這個作者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4-10-24 16:00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9961
由於肇事原因 or 主因 or 同因的當事人,「通常」是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nd 現場圖的第一當事人  ...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7160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7704
我是1車  對方是2車
初步判斷表 我看到有點錯愕
該路口 沒號誌 沒待轉格 沒強至兩段牌子
為什麼我有"左轉彎未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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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SU 發表於 2014-10-30 18:43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5692
我是1車  對方是2車
初步判斷表 我看到有點錯愕
該路口 沒號誌 沒待轉格 沒強至兩段牌子
為什麼我有"左轉彎未依規定"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1167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7021
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關係敬請樓主參閱敝人七樓的說明)。
所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緣由所以)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亦不得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
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
開啟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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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4-10-30 19:56 編輯
AMATSU 發表於 2014-10-30 18:43 關於車禍的責任與後續處理...8160
我是1車  對方是2車
初步判斷表 我看到有點錯愕
該路口 沒號誌 沒待轉格 沒強至兩段牌子

你這張現場圖 , 跟你手繪的不同 , 你最好確認一下 !

再者 , 你是前車 , 後車有義務注意前方狀況 , 與前車保持適當車距 .
你不應該是第一當事人 .

雙方都在內側車道 , 有禁行機車則是雙方都違規 , 但有無禁行機車不為事故之原因 .

建議你確認一下這張警方製作的現場圖有無問題!並自費向當地車鑑會申請事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