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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取締比較有用吧~

在台灣就算駕照被吊銷,還是可以開車,不要被抓到就好了。
現在在路上看到三寶甚麼的..都說服自己這就是台灣~不要太認真,認真就輸了
公權力不夠強勢阿...
酒駕越罰越重依舊有人酒駕撞死人  罰金高低貞的不見得有嚇阻作用...
取締或許比較好  但希望警察不是故意為了衝業績而取締  是真的想改善交通亂象而取締..嚴格取締比較有用吧~8430
我支持檢舉交通違規 有獎金+罰金提高 這樣就可以降低很多了
本文章最後由 glock733 於 2014-10-9 01:55 編輯

很多人會盧~東盧西盧很多時候警察都會因為不配合而不開單。

把現在罰金提高10倍,拖延或不配合加開一張妨礙公務應該不錯有效。
警察件違規而不追被民眾取締也罰一下似乎不錯XD

執法過當?其實警察嗆一句:干我屁事就夠交代給家屬了。
如果因此被裁罰那這間連員工都不保障的公司可以不用待了XD
鬼島惡法多

都是會去開那種不痛不癢的單

真正影響交通的併排停車紅線停車

幾乎都不抓


酒駕標準也是莫名其妙

撞死人死刑,撞人重傷砍手或砍腳

很簡單的東西,看誰喝的茫茫茫還要開

訂那什麼鬼低標準,我敢說50%以上的人喝一瓶啤酒跟本跟喝水一樣

跟本不會有醉酒症狀

改那什麼鬼低標,吃個飯要喝一小瓶都變麻煩

治標不治本的東西
17#
hunn 2014-10-9 04:25 只看這個作者
嚴格取締個人不覺得這有多好及效用
個人認為應該要[ 貫徹取締 ]
就是只要是在路邊停車的汽車就應該要貫徹取締
我為什麼要這麼講因為台灣的警察常常大小眼該抓他不抓 , 不會造成危險也無大礙的他拼命抓
平平一樣的檢舉汽車他就是姍姍來遲 , 到了現場之後居然等車主出現讓他開走
卻不曉得並排停車他已經停半個小時以上了, 兩線道被他縮成一線道,連公車都要繞過他
結果警察來了一張罰單都不開,而且居然還在那邊等車主來讓他開走
這是我親眼看到的
你看這樣灰不灰心 , 像這種人路上會害到多少人?
18#
QQ3698 2014-10-9 04:48 只看這個作者
新路考我倒是覺得還好起碼讓一些人原本能輕鬆拿到駕照的增加了一點困難度這是好事,

加強取締 ? 我覺得治標不治本對於那種喜歡專漏洞、挑戰公權力、跟有錢人這3種類型的

人來說罰幾次都一樣不痛不癢,酒駕的還是罰不怕區區5.6萬繳清就能繼續開車、騎車

說實在的汽機車路權大家都想要犯了錯就乖乖受罰吧,人就是濺阿需要有力的規範來約束

才會做的好,我倒是覺得真的要改的話汽機車罰責都都加重一點吧尊重自己生命安全也尊重

其他用路人跟行人的安全,只是要執行嚴厲的罰責根本困難罰太重人民哀哀叫罰太輕還會想

規避,這只能靠人民自己願不願意去承擔嚴峻的罰責而已,政府只是依民間的需求去更改法令

跟執行,如果今天只要有使用道路的人、機車、汽車罰責都一視同仁的話罰責又重敢說會有人

不遵守嗎?~~就看政府有沒有魄力跟人民接不接受重罰而已
本文章最後由 suger_lee 於 2014-10-9 09:54 編輯
hunn 發表於 2014-10-9 04:25 嚴格取締比較有用吧~9990
嚴格取締個人不覺得這有多好及效用
個人認為應該要[ 貫徹取締 ]
就是只要是在路邊停車的汽車就應該要貫徹 ...

這完全是常態了阿....
反正只要不是警察主動攔查的違規項目
幾乎都是以勸導為主
違規取締強度的優先大概是會出人命的優先處理
所以你會看到最常取締的是機車未兩段左轉
(但是卻取締汽車未依號誌左右轉的比例卻很低...直行機車的命不值錢)
所以你會看到深夜常攔查酒駕
(但是被查到了罰錢吊照後車照開....因為幾乎沒在攔查有無駕照)
剩下的就哪個柿子軟就吃哪個
機車違停一次拖一整車
汽車違停一次搞半天也只能拖一台
拖到一半車主被通知又跑出來盧小小應該也是很平常的事
久了大概也懶得做白工了吧
新聞不是也常報一些報廢車跑高速公路規避過路費積欠上萬也拿他沒皮條
看看遠通ETC罰款有繳了嗎?  看看大統最後被罰了多少錢?
反正台灣永遠都是勇於破壞規則的人得利
還在幻想守規矩有人會給你糖吃?  別想太多了

20#
peppy 2014-10-9 10:28 只看這個作者
你錯了,台灣人有分有錢和沒錢的
有錢人不怕罰錢但他怕沒自由(想做啥就做啥)
沒錢的怕罰錢,沒錢的寧願坐牢有免費牢飯吃而且也不用繳國民年金和健保
坐牢期間都由政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