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謝」各位線上朋友們,
其實小弟無意掀起波瀾,只是先前在網上看到大型重機停車被排擠,
人同此心心同次理,在倡議之前是不是由「自律」開始。
各位的發言正反兩面小弟都必須接受,只是有幾件是必須澄清:
1.國內目前對過去稱「殘障」者均改稱「身心障礙者」
2.沒有停車位,統稱「行動不便者專用停車位」
3.現階段已沒有「殘障手冊」均改為「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4.機車騎士確定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5.行動不便專用停車證在過去系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請領,
101年以後改為經ICF評估需求,也就是說持雙枴或使用輪椅不良於行
的身心障礙者才有可能申請專用停車證。
6.重機沒有過失,的確是使用者忽略了「尊重」;如同我們在路上也希望汽車使用人對我們尊重一般。
7.最後,如有得罪請各位前輩海涵,著實因為第一次PO網。
順頌 闔府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