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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G-DINK300i重型機車,在業者官網註明其配備有大面積LED尾燈,但有車主投訴,此款機車根本沒LED尾燈,向客服反映,客服說法反覆,先回覆有LED燈,又改口說沒有,讓民眾傻眼。對此,光陽工業表示,廣告內容誤植,已更正廣告,並提供補償。消保官指出,依《消保法》,業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
台北張先生表示,本月21日他花費約16萬元,向光陽機車經銷商購買一台G-DINK300i排氣量270c.c.重型機車,官網介紹該款機車「大面積LED尾燈辨識度高」,但經銷商告知該款重機沒有配備LED尾燈,但張先生考量官網確實有介紹,加上喜愛這款車型,仍然下訂。
要求履約卻被拒絕 張先生說,隔天他致電客服詢問,客服先肯定告知有LED尾燈,讓他放下心中大石,沒想到事後客服改口說沒有該配備,他憤而要求業者須履約提供LED尾燈,卻被拒絕,他質疑:「這是廣告不實吧!」
對此,光陽工業公司公共事務課課長莊家政表示,廣告內容有誤,誤植有LED尾燈,且當時回覆的客服對產品不了解,才回覆錯誤。他說,這款車已售出約380台,且在交通部路政司登記的規格無LED燈,所以無法依廣告內容更換為LED燈。
「應確保內容真實」 莊家政說,會公開更正廣告內容,並掛號通知車主,提供2瓶機油兌換券補償,日後會更注意廣告內容,避免發生類似情形。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依《消保法》規定,業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既然標榜有LED燈,就應交付符合廣告內容的商品給消費者。若無該商品也應提供與LED燈等值的補償,且須更謹慎處理廣告內容,檢討改善。
取自於:蘋果日報
之前看到討論串 車主實際找消保官處理 雖然 車廠最後以機油更換卷做補償 可以避免發生的事 卻讓它衍生不必要的售後爭議 售出的那三百多台車主 應該也會得到相對的補償 多少對於欲購車買主來說 已經影響一些信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