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的燃料使用費六月底已經寄發,監理單位說,繳費有多種方式,可持通知單到銀行、農會或超商繳納,不必親自跑監理站。 台東監理站表示,因為機車從去年一月一號起已免換行照,公路總局汽車及機車燃料費通知單,今年也首次以「總歸戶」方式合併寄發,繳費通知單分為白色及黃色兩種,收到白色單子,是自用車及機車合併。車主可藉此檢視名下的汽機車是否有在使用,如果確實不能使用,請儘速辦理報廢,以免燃料費繼續徵收。假如收到黃色單子,表示這輛機車合乎切結報廢的專案資格,只要填寫資料,並附車主身分證正面影本,送交監理單位就可辦理切結報廢,而且不用補繳積欠的燃料費。
資訊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6%B1%BD%E6%A9%9F%E8%BB%8A%E7%87%83%E6%96%99%E8%B2%BB%E5%BE%B5%E6%94%B6-%E9%A1%8F%E8%89%B2%E5%8D%80%E5%88%86-004758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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