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maxsam123 於 2014-7-4 14:30 編輯
太OP了...
雖然樓主本身就是騎檔車不至於對檔車不熟悉
但重車經驗不足就租F3
真的超帶種的阿....
換我真的不敢碰
尤其是跑車
上次租車出遊就再覬覦一台超美的黃色DAYTONA 675
最後還是作罷
挑了GSR600
至於超速到快200...
第一是真的很危險,危及其他用路人很不可取,而不是該用「誰騎車不超速、超速就算屁孩?」這種理直氣壯的說法去圓它,不然有誰可以列舉明確且細項條列的「屁孩定義」嗎?
這裡的確是樓主理虧了,當然我懂騎大車右手都會比較難控制,但...就自己心知肚明就好了
第二是
我記得超速這麼多被拍到不是繳個罰單就沒事;是會讓車被吊牌的,到時候賠償店家營業損失一天一天算是很可觀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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