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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中正、中山及英才路等重要道路停車位嚴重不足,一位難求,卻常被廣告車、花盆、機車等長期占用,有些廣告車甚至已爆胎,仍不移走,簡直當「自家的停車場」,卻未見警方取締,民眾怒嗆「還我停車空間」。 用廣告車、花盆等占用 惹民怨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回應指出,縣府雖訂有「苗栗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但目前長期占用停車格的車輛,因未採收費制,無法可管,除非修訂自治條例,嚴格規範。 苗栗市公所工務課長郭政鑫表示,市公所正研擬路邊停車收費計畫,將報縣府審議,若採收費制,不僅可增加市庫收入,長期占用停車位亂象也可望改善。 公所:收費計畫將報縣府審議苗栗市民投訴,市區中正路、中山路與英才路等重要道路,不少停車位被廣告宣傳車占用,有些則被店家擺放花盆、機車卡位,有時駕駛想把障礙物移開停車,商家還會衝出理論,把店前停車位當做自家停車場,根本就是路霸,建議採收費管理,使用者付費,才符合公平正義。 不少民眾抱怨說,前往苗栗市區洽公時,停車位難找,若違規停車,又馬上會被警方拖吊,實在不便,批評停車位被長期占用,警方卻漠視不管。
資訊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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