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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算小屁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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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夜 2014-5-21 01:18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K8064995 發表於 2014-5-20 23:48
有   請善用菇狗  
因為使用竊盜無不法所有之意圖

剛去爬文了!還真無言!什麼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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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21 06:20
12#
K8064995 2014-5-21 02:48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米小夜 發表於 2014-5-21 01:18
剛去爬文了!還真無言!什麼鬼法律!

對啊 所以這算漏洞?!
不過最高法院是否有判例可以堵這漏洞我就沒研究了
這種小屁孩頂多當下罵一罵讓他難堪,就目前台灣的法律很難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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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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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21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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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21 06:20
K8064995 發表於 2014-5-20 23:48 這種算小屁孩嗎????7129
有   請善用菇狗  
因為使用竊盜無不法所有之意圖

剛去爬文還真的有這條耶! 不過他是被家人抓到的並沒有主動歸還...這也能算使用竊盜嗎? 剛查了一下發現使用竊盜是有歸還物品...而且法條很彆扭...竊盜他人物品未歸還也屬侵占罪...竊盜因該是屬於盜取他人財物之行為....歸還物品只是不構成侵占而已...嚴格來說還是有竊取他人物品之行為... 這感覺真的很彆扭...又上了一課了! 也感謝告知~
哀.....真的只能嘆息了....難怪很多朋友都灌輸我一個觀念...台灣法律有錢的判生沒錢的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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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已是錢算的精,是非沒人計較了  發表於 2014-5-21 12:47
15#
ho6120 2014-5-21 10:19 只看這個作者
您可以告他偷竊, 但是不可以甩他一巴掌喔...否則就沒那麼單純了, 他可以反告你傷害...
長知識了。使用竊盜。筆記。
17#
kanou 2014-5-21 11:28 只看這個作者
通知他的家長領回管教
本文章最後由 陳昱安 於 2014-5-21 11:33 編輯

歐歐歐歐~
小孩:要先看幾歲.14歲以下無責任能力.14~18得減輕其刑.
打人:千萬不要打小孩.打了.對的也會變錯的.

請直接報警處理(110).找對方家長(監護人)和解.
(看你的發文日期推算.現在依然有效歐~)

P.S.如果是14歲以下的小蘿莉.請直接"抱緊"~"帶走".(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這種偷竊現行犯直接給他一拳了阿

反正現行犯是人人得逮捕之   XD
本文章最後由 hoop123 於 2014-5-21 13:08 編輯
solomon 發表於 2014-5-21 00:27 這種算小屁孩嗎????1728
不要報警

讓他以後犯大條的

非常錯誤的觀念...

如果他長大以後為了8000元殺了你的兒子、女兒、孫子或孫女...你還會這樣幸災樂禍嗎?

而且竟然還有人按讚!!!????

趁現在教育他(她)正確的觀念,也許你正救了20年後的一個人,甚至更多,

所以請不要有事不關己,己不擔心這種心態,因為未來的事是無限的。

偏離主題,抱歉! 不過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否與「小屁孩」無異,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