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kivenh27 於 2014-5-14 08:03 編輯
酒駕是酒駕
碰撞歸碰撞
依你PO圖來看
你朋友與轎車不同車道--所以沒有未保持安全距離問題.
你說摔車後馬上被追撞--表示機車與轎車距離很接近可說幾乎平行.
有發生碰撞基本上一定會"應注意未注意"這一項
但如果轎車車主筆錄上有說"有注意但反應不及造成事故"
"應注意未注意"這一項就會被反駁
再來如果你朋友是開車從外線切到內線途中發生事故.請問是誰要賠賞??
假如我從外線行車往內線掉個花瓶.請問是內線車主要賠花瓶還是掉花瓶的要賠內線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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